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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现在企业招用退伍军人有哪些优惠呢?

2022-11-10 11:43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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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0 11:44

主要优惠政策:招用的退役士兵,符合条件的,可以在3年内每人每年扣减税款9000元,具体税款依次扣减顺序为: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第二条: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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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1649 追问 2022-11-10 11:45

一个人一年才9000元可以抵减增值税吗?之前不是说工资的两倍可以抵扣增值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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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11-10 11:59

你好 我又查一下 是这个 公司聘用退役士兵,享受每人每年9000的抵扣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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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1649 追问 2022-11-10 12:05

那就是每人每年9000的抵扣增值税及附加税,广东省的也是一样吗?如果是这样的话,抵减力度太小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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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11-10 12:07

广东地方有没有特殊政策?你要问一下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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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11-10 12:07

主要优惠政策:招用的退役士兵,符合条件的,可以在3年内每人每年扣减税款9000元,具体税款依次扣减顺序为: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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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优惠政策:招用的退役士兵,符合条件的,可以在3年内每人每年扣减税款9000元,具体税款依次扣减顺序为: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第二条: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
2022-11-10
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2023-08-07
企业招聘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享受税收优惠,对退伍时间没有限制,但需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社保,可在 3 年内定额扣减税费。
2025-11-03
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费减免政策: 【享受主体】 招用脱贫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与其签订 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优惠内容】 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 6000 元,最高可上浮30%。 【享受日期】2023.1.1至 2027.12.31。 吸纳退役士兵就业税费减免政策: 【享受主体】 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优惠内容】 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 6000 元,最高可上浮50%。 【享受日期】2023.1.1至 2027.12.31。
2024-12-18
一、退役士兵创业税收抵减 【享受主体】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优惠内容】 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继续实施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6号)政策相比,此次优惠政策限额有提供,限额由8000元调整为12000元。 【享受条件】 1. 办理个体工商户,从事个体经营的; 2.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是指依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 中央军委令第608号)的规定退出现役并按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 【留存资料】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申报时,注明其退役军人身份,并将《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留存备查。 二、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税收抵减 【享受主体】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企业 【优惠内容】 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202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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