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这道题目对于继受取得进行了狭义的这样一个解释,答案认为继受取得的前提就是前一方的人,他应该拥有对这个物品合法的所有权。 即为继受取得是指基于他人既存的所有权面取得所有权,如买卖、赠与等,即属于继受取得方式。
附件题目中为什么选A,丙和丁为什么是原始取得,卖给丁不是应该继受取得吗?不理解,能否帮忙解释下,谢谢!
2022年6月5日,甲授权乙以甲的名义将甲的一只手机对外出售,价格不得低于5000元。乙的初中同学丙有意购买,但问乙能否以4000元的价格便宜出售。乙碍于同学情面,擅自做主,以甲的名义以4000元将该手机卖给丙。根据《民法典》,关于该手机买卖合同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该买卖行为有效,因为乙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 B.该买卖行为无效,因为乙和丙构成恶意串通 C.该买卖行为可撤销,因为乙对丙构成欺诈 D.该买卖行为效力待定,因为乙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 关于无权代理和无权处分的辨析 老师,这道题因为有“甲授权乙”,说明是代理,无权代理的合同效力是待定的,故而善意第三人在这里不能适用。 如果题目换成:甲借手机给乙用,乙转手卖给了丙,那么丙就适用善意第三人,以原始取得的方式,取得了这个手机的所有权。此时是无权处分。我的理解对嘛?
下列民事权利的取得方式中,下列属于基于法律行为的原始取得的有( )。 A.乙基于居住权而占有使用甲的房屋 B.丙基于善意取得而取得动产质权 C.丁基于无因管理取得必要费用的返还请求权 D.甲基于合同取得合同债权 E.戊基于遗嘱继承取得轿车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 : B 【知识点】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 答案解析 : (1)选项A:基于法律行为的继受取得。(2)选项C:基于事实行为的原始取得。(3)选项E:遗嘱是法律行为,继承人依据的是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故属于继受取得。 问题:D选项,善意取得是法律规定的原始取得,基于合同产生的债权是法律行为的原始取得,因为是第一次,如果是债权再次转让,那么就是继受取得,那么这道题B应该是不对的吧?
@朴老师不要接了, 下列民事权利的取得方式中,下列属于基于法律行为的原始取得的有( )。 A.乙基于居住权而占有使用甲的房屋 B.丙基于善意取得而取得动产质权 C.丁基于无因管理取得必要费用的返还请求权 D.甲基于合同取得合同债权 E.戊基于遗嘱继承取得轿车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 : B 【知识点】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 答案解析 : (1)选项A:基于法律行为的继受取得。(2)选项C:基于事实行为的原始取得。(3)选项E:遗嘱是法律行为,继承人依据的是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故属于继受取得。 问题:善意取得是法律规定的原始取得,基于合同产生的债权是法律行为的原始取得,因为是第一次,如果是债权再次转让,那么就是继受取得,那么这道题B应该是不对的吧?
请认真回答我的问题,不要敷衍@朴老师不要接了 下列不动产物权登记中,属于发生物权变动效力的登记有( )。 A.甲将继承所得房屋登记到自己名下 B.乙在其房屋上为再婚老伴设立居住权并办理登记 C.丙将其继承的房屋卖给同事并办理过户登记 D.丁在自己承包地上为同村村民设立通行地役权并办理登记 E.戊以其建造中的房屋抵押向银行贷款并办理抵押登记 【答案】BCE 【解析】(1)选项A: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而非“登记或交付”时)发生效力。(2)选项D: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问题:物权变动的解释 BDE选项不是物权并没有变动吗??为什么属于发生物权变动效力
6.28号给客人开的普通发票,今天他说开错了要专票,这个怎么办?可是我已经把第二季度税也交了
老师这个第一条,为啥在机构所在地交?不是增值税是地方税,在当地交吗?不是垮县市还视同销售吗
老板要提现备用金每天限额2万。还有什么办法提现
老师:增值税纳税地点,有固定地点的企业,去外地,税是不是交到当地,而不是机构所在地?
1、个体电商矩阵形式,都是小店铺,店铺感觉分得太细了,入会计分录太麻烦,能不能收入支出按总的一天一笔做掉? 2、如果不细分,又涉及到各个店铺的押金,营业款到没到账账,平台提现到个人,个人再转到公款户,感觉又分不清,特别苦恼。
同品名、同规格,一样的商品但是单价不同,可以开在同一张发票上吗?因为7月给这家客户送了三个订单号的货,合同单价分别2.84、2.53、2.40元
老师融资是什么意思呢?
甲公司于 2021 年 1月 1 日购置一条生产线。方案二,2022-2025年每年年末支付了 240万,I=10%,计算它的现值金额。我的计算对吗 答案是691.62
一张蓝字发票因为销售退回,可以分两次开红字发票冲红吗
在同一张发票可以开同品名、同规格,单价不同商品名?因为7月给这家客户送了三个订单号的货,合同单价分别2.84、2.53、2.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