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个需要查询一下。查查询后再发。查询后再发给您。

老师:2021年小规模企业的工会经费有没有优惠政策?
老师 2019年至2021年 小规模企业增值税的优惠政策是什么
老师,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2022年增值税优惠政策是什么?
2021年小规模增值税政策有吗?21年小规模开专票是不是也没优惠政策,开多少税额交多少增值税
21年的小规模企业增值税有优惠政策么,是多少
退休返聘人员,工资按正常薪资报还是按累计预扣劳务报
2021年两笔,2022年一笔,生产企业出口业务,增值税及收入已在2023年之前确认并申报,未办理退税手续,根据2026年新规,是否需要出口转内销缴纳?还是可以继续申请退税?
建筑业可以只买对方资质,不买公司么?
老师,公司找了物业的保洁阿姨,每天来帮忙打扫办公室卫生1小时,按月给她600,可以做到工资表里面吗?
老师,边坡防护,是属于房建项目,水利项目,园林绿化项目,市政工程项目,装修项目,劳务项目啊?属于哪个项目啊?
老师,您好! 请问: 企业在筹建期购入的固定资产可以折旧吗? 谢谢
公司买的酒招待顾客怎么做账?
老师,我公司一般纳税人,是建筑工程公司,现在向保险公司申请了工程履约保证保险,这个怎么做分录
老师电商行业账务咋规范呢,拼多多百亿补贴卖了不少,但老板绑他个人卡,让绑公户不绑,说他用着方便。个人和公司全乱用,这种风险很大,模仿应收挂老板呀谢谢
小规模纳税人公司2025年9月因需要进行税务迁移,涉及到2824年一笔240元退税因账务问题退税审核不通过无法迁移,税务局叫先把账调平再做迁移,经自查发现有重复入账房租35000,跨期房租15000,重复入账成本50000,于是在2025年9月财务软件直接用红字冲了24年的这三笔账,并把跨期房租转入了长期待摊费用,没有调整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调了140000的费用平了240的退税,25年汇算清缴发现这样做是错误的,老师,请问在25年要如何做汇算清缴?并且财务软件1月份这笔账又该如何分录才对啊?
2021年3月31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发布 2021年第11号公告,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同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21年第5号公告,对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进行明确。 一、政策要点概述 (一)政策执行时间: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适用对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三)关于销售额 1.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3.差额征税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注:见增值税差额征税思维导图),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4.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财税[2019]1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财税〔2019〕13号文件中,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就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另外,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推减税措施,小微企业、个体、其他个人增值税起征点提到10万。 财税[2019]1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财税〔2019〕13号文件中,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就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另外,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推减税措施,小微企业、个体、其他个人增值税起征点提到1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