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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第27题。为何C是对的。不是在控制之外的系统,怎么也视同于发送时间呢?不应该是指定的系统?

老师,第27题。为何C是对的。不是在控制之外的系统,怎么也视同于发送时间呢?不应该是指定的系统?
2022-11-15 18:17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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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5 18:25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19年修正) 第十一条 数据电文进入发件人控制之外的某个信息系统的时间,视为该数据电文的发送时间。 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该数据电文的接收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该数据电文的接收时间。 当事人对数据电文的发送时间、接收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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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1992 追问 2022-11-15 18:28

上面两段是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有指定时就这外的某个信息系统都可以,而第二段则是是否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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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11-15 19:10

是的,上述条款实际上是分为两个情况进行描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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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19年修正) 第十一条 数据电文进入发件人控制之外的某个信息系统的时间,视为该数据电文的发送时间。 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该数据电文的接收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该数据电文的接收时间。 当事人对数据电文的发送时间、接收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022-11-15
你好,关键就差在“某个”和“任何”了,任何系统是在未指定特殊系统的前提下才成立。
2022-11-09
也是一样,直接录就行了
2020-11-05
遗嘱继承是民事法律行为 1.遗嘱继承不需要继承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需要具有的是民事权利能力 2. 胎儿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也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但民法典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如果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2023-11-13
要物行为,又称“要式行为”、“实践行为”。指非依当事人意思表示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要物行为与诺成行为的区别在于:诺成行为仅依当事人意思表示即发生法律效力;而要物行为除了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之外,还需要其他条件(如交付标的物、完成登记等)成就,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如定金合同、保管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均为实践合同(要物合同)。 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大多数合同都属于诺成合同,如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等。 总之,要物行为与诺成行为的区别在于是否需要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条件才能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
202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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