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除权人分两种:一种是破产债务人以自有财产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一种是破产债务人以自有财产为他人债务设定担保。对于第一种情形,实务中最为常见,也无争议,当债务人破产时,债权人当然可以破产债权人身份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性质为有财产担保的债权;而对于第二种情形则比较复杂,由于破产债务人是以自身财产为他人债务设定担保,破产债务人并非主债务人,亦非连带债务人,债权人能否向其申报债权,实践中存在分歧。笔者通过分析认为:此种情形下的别除权人对于破产的债务人来说并非债权人,无需也不能在破产程序中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如破产企业仅作为担保人为他人债务提供物权担保,担保债权人的债权虽然在破产程序中可以构成别除权,但因破产企业不是主债务人,在担保物价款不足以清偿担保债权额时,余债不得作为破产债权向破产企业要求清偿,只能向原主债务人求偿 老师,首先,我不懂什么是别除权,是不是破产企业为他人提供的物权担保就叫别除权,其次,老师能否画个关系图给我看,我不知道这段话在表达什么
老师:不理解为何这个题目的C是对的,这个债权人A只能要回本金吗?为何不能申报违约金。在破产债权中的有别除权的(有担保的债权人)他还是要进行债权申报的吗? 是不是只要公司有破产苗头了,债务人就可以进行破产和重整申请,还是重整是必须在先进行破产申请后才能提出重整?
老师:47题表示A和B表示不理解。别除权,不应该是破产企业的债权人才有的权力吗?怎么还破产人为自己的债权或为别人债权设定担保物,不应该是为自己和别人债务提供担保物?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下列选项中,构成该项优先受偿权的有( )。 A.破产人为他人债务提供的保证担保 B.破产人为自己的债务提供的质押担保 C.破产人为他人债务提供的抵押担保 D.第三人为破产人的债务提供的抵押担保 E.破产人的财产被债权人依法留置 正确答案 : B,C,E 【知识点】破产清算 答案解析 : 别除权是指债权人因其债权设有物权担保或享有法定特别优先权,而在破产程序中就破产人特定财产享有的优先受偿权利。据此,别除权的基础权利是设立在破产人特定财产之上的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不包括保证债权。因此,选项BCE正确。 问题:破产人为他人债务提供的保证担保,为什么不选?
根据《破产法》规定,破产申请受理后果包括( )。 A.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但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合同,管理人有权决定解除 B.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C.债务人的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 D.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E.有关债务人财产的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正确答案 : A,C,D,E 【知识点】破产申请受理的法律后果 答案解析 : 选项B:这里基于严谨性考虑,考虑但书的情况,认为选项B不对。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但是,债务人以其财产向债权人提供物权担保的,其在担保物市场价值内向债权人所作的债务清偿,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问题:B选项,可以理解物的担保有优先受偿权么?
老师,您好!我们是白酒经销商,每个月会与厂家核销几笔费用,核销完后款项并不是直接打给我们,而是划入他们的终端里面,下次我们在终端里面下单购货时直接抵扣,请问这个该怎么做账?
老师,1月支付的费用,做了长期待摊分录,可以在1月做摊销吗?
老师,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是什么来的
老师,这题A选项不应该是其他应收款吗
老师,新版电子税务局里面,怎么查去年一整年交了多少税款?就是工商年报里面的应纳税总额要在电子税务局里面怎么快速统计?
企业发行长期债券是什么意思?大白话是什么?
这道题C 为什么减除费用 5000✖️12 不是 7 月才入职上班吗
请教老师,个体工商户的法人,能在一般人那儿上班交社保么?有无风险,谢谢
这道题c 选项为什么是 5000✖️12
收到的发票爱实际付款的多?多出的部分怎么入账?
这样说我能明白,破产债务人以自有财产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和破产人为自己的债权设有担保物,是一个涵义吗?我怎么觉得第二种说法破产人为自己的债权吗?不应该是为了自己债务提供担保吗?一个债权一个债务?
同学,你的理解是正确的,包括应该是为了自己的债务和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那老师,这个47题的AB选项意思是错的罗?应该是破产人为自己或别人的债务设有担保,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享有优先受偿权利,是吗?
是的,我也是这样子认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