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404条规定:“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该条文表达的意思是:动产抵押的,无论是否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人以出卖的方式转让了抵押的动产的,只要符合三个条件,抵押权人对该动产抵押物的抵押权归于消灭,该三个条件是: 1.转让该动产是抵押人的正常经营活动 2.买受人已经支付了合理对价 3.买受人已经取得了该动产的所有权 同时根据该条规定,如果买受人构成正常买受人,抵押权人的抵押权消灭后,可以就该动产抵押物转让所得的价款主张物上代位权,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5.甲企业将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一并抵押给乙银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期间,甲企业未经乙银行同意以合理价格将一台生产设备出售给知情的丙公司,并己交付。后甲企业不能向乙银行履行到期债务,乙银行拟行使抵押权。下列关于该抵押权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该抵押权己成立且可以对抗知情的丙公司 B该抵押权因未办理抵押登记而不能成立 C该抵押权因抵押不特定而不能成立 D该抵押权己成立但不得对抗丙公司 老师,请问一下,这个丙是知情的也不能对抗 ?他不善意呀
答案:D 老师:这题为何C是错的。虽然说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难道不能对抗和乙不可以主张抵押权是同样概念?我是觉得乙可以主张抵押权,但只是说动产看交付,车的所有权已经归于丙了,他的效力不及而已吧?
5月5日,珠宝经销商甲向乙借款5万元,借期2个月,以其店内价值6万元的“海蓝之密珠宝”为乙设定抵押权,并于同日签订书面抵押合同。5月10日办理了抵押登记。6月5日,丙到甲的店铺选购珠宝,看中“海蓝之密珠宝”,并以6万元的价格购得。7月5日,因甲拒绝偿还借款,乙遂向丙主张行使抵押权,被丙拒绝。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下列关于乙之抵押权设立及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乙对“海蓝之密珠宝”的抵押权于5月10日完成抵押登记时设立 B.乙可基于物权的追及效力向丙主张行使对“海蓝之密珠宝”的抵押权 C.乙对“海蓝之密珠宝”的抵押权不能对抗丙 D.乙对“海蓝之密珠宝”的抵押权于5月5日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E.乙对“海蓝之密珠宝”的抵押权自5月10日起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正确答案 : C,D,E C选项丙是正常经营活动中的买受人,为什么不能理解他是善意第三人呢?
5月5日,珠宝经销商甲向乙借款5万元,借期2个月,以其店内价值6万元的“103号珠宝”为乙设定抵押权,并于同日签订书面抵押合同。5月10日办理了抵押登记。6月5日,丙到甲的店铺选购珠宝,看中“103号珠宝”,并以6万元的价格购得。7月5日,因甲拒绝偿还借款,乙遂向丙主张行使抵押权,被丙拒绝。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下列关于乙之抵押权设立及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乙对“103号珠宝”的抵押权于5月10日完成抵押登记时设立 B.乙可基于物权的追及效力向丙主张行使对“103号珠宝”的抵押权 C.乙对“103号珠宝”的抵押权不能对抗丙 D.乙对“103号珠宝”的抵押权于5月5日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E.乙对“103号珠宝”的抵押权自5月5日起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解题思路中说丙购买珠宝时符合善意条件,想问一下善意条件和善意取得制度是一个概念吗?
4月1日,甲向乙借款20万元,借期2个月,以市场价6万元的二手车和价值20万元的古玩为乙设定抵押权,并于同日签订书面抵押合同。4月10日办理了二手车抵押登记。5月5日,丙到甲处作客,看中甲的二手车和古玩,并以26万元购得(甲未告知丙抵押事宜,并均交付于丙)。6月2日,因甲拒绝偿还乙借款,乙遂向丙主张行使抵押权,被丙拒绝。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乙对古玩的抵押权未登记,故没有设立 B.乙对二手车的抵押权,于4月10日设立 C.乙对二手车的抵押权不能对抗丙 D.乙对古玩的抵押权能对抗丙 E.上述选项均错 正确答案 : E 【知识点】抵押权的设立 问题:所有的动产抵押登记的话都可以对抗吗?特殊动产抵押,船舶、航空器以及机动车登记对抗,那么其他动产呢,
老师,8月的工资,9月发放,10月申报个税是申报8月的工资么?
老师,我们企业从来都没有申报过工会经费,这个月税务系统直接弹出一张通用申报工会经费申报表需要填,填报起止时间是7月到9月,这种情况我应该怎样填呢?就按照上面提示的月份,只报这个季度的?
你好,我们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下有二级科目,劳务派遣人员工资,需要填写至计入成本的职工薪酬吗
如果提前付给员工3万,个税能分摊每月5000申报吗?是不是不可以了
老师,第三季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改了,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包括劳务派遣的工资吗?我们的会计把劳务费也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了,在填表时用不用把劳务费的金额减掉呢
老师好,酒吧行业现有的税务优惠政策有哪些?谢谢!
@苏晓燕老师!!那这种情况按你们老师的经验要怎么处理呢?
我的印花税有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技术合同都是核定过的,但是只有技术合同本季度没有发生,另外两个有发生,技术合同还需要申报吗
我的印花税有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技术合同都是核定过的,但是只有技术合同本季度没有发生,另外两个有发生,我只申报另外两个就可以了吗
老师您好,总表如何更新到分表,主要总表有很多合并单元格,导过来保留原格式,表头也有合并单元格,是一个销售表,从多个维度老板想看分表,比如按业务员。
老师,这个题不涉及到动产的浮动抵押吧。他是先抵押,后出售。这里的善意第三人,善意,不是先要是无权处理,才会有善意的概念?甲是处理抵押物应该不存在无权处分,也就无所谓善意了吧。。
同学对的,所谓的善意取得,只有在无权处分的时候才可以,这里面的甲是有权处分,所以不存在善意、恶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