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我理解的丙在这里就是善意第三人呢,抵押未经登记不能抵抗善意第三人,但是他5.10办理了登记

5月5日,珠宝经销商甲向乙借款5万元,借期2个月,以其店内价值6万元的“海蓝之密珠宝”为乙设定抵押权,并于同日签订书面抵押合同。5月10日办理了抵押登记。6月5日,丙到甲的店铺选购珠宝,看中“海蓝之密珠宝”,并以6万元的价格购得。7月5日,因甲拒绝偿还借款,乙遂向丙主张行使抵押权,被丙拒绝。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下列关于乙之抵押权设立及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乙对“海蓝之密珠宝”的抵押权于5月10日完成抵押登记时设立 B.乙可基于物权的追及效力向丙主张行使对“海蓝之密珠宝”的抵押权 C.乙对“海蓝之密珠宝”的抵押权不能对抗丙 D.乙对“海蓝之密珠宝”的抵押权于5月5日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E.乙对“海蓝之密珠宝”的抵押权自5月10日起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正确答案 : C,D,E C选项丙是正常经营活动中的买受人,为什么不能理解他是善意第三人呢?
甲乙的承包地相邻。3月8日,甲与乙签订地役权合同,约定甲在自己承包地上为乙设立取水地役权。3月15日,双方办理了地役权登记。5月10日,甲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于丙。5月20日,乙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于丁。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下列关于乙的地役权变动及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5月20日之后,丙有权拒绝丁在其受让的承包地上行使取水地役权 B.5月20日之前,乙有权在丙受让的承包地上行使取水地役权 C.乙的取水地役权于3月8日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D.乙的取水地役权于3月15日地役权登记完成时设立 E.5月10日之后,丙有权拒绝乙在其受让的承包地上行使取水地役权 C选项,地役权登记的问题,地役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 那么登记的时候是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还是第三人啊。
5月5日,珠宝经销商甲向乙借款5万元,借期2个月,以其店内价值6万元的“103号珠宝”为乙设定抵押权,并于同日签订书面抵押合同。5月10日办理了抵押登记。6月5日,丙到甲的店铺选购珠宝,看中“103号珠宝”,并以6万元的价格购得。7月5日,因甲拒绝偿还借款,乙遂向丙主张行使抵押权,被丙拒绝。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下列关于乙之抵押权设立及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乙对“103号珠宝”的抵押权于5月10日完成抵押登记时设立 B.乙可基于物权的追及效力向丙主张行使对“103号珠宝”的抵押权 C.乙对“103号珠宝”的抵押权不能对抗丙 D.乙对“103号珠宝”的抵押权于5月5日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E.乙对“103号珠宝”的抵押权自5月5日起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解题思路中说丙购买珠宝时符合善意条件,想问一下善意条件和善意取得制度是一个概念吗?
3月6日,甲向乙借款10万元,借款3个月,以其自有轿车1辆为乙设立抵押权,双方签订抵押合同。3月16日完成抵押登记,且双方约定抵押期间甲不得将轿车让与他人。4月5日,甲将该轿车卖给丙并完成交付。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下列关于甲丙间买卖合同效力及轿车物权变动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因甲乙约定“抵押期间甲不得将轿车让与他人”,故丙不能取得轿车所有权 B.4月5日,丙受让取得轿车所有权 C.3月16日,乙对轿车的抵押权设立 D.甲丙间买卖合同因违反“抵押期间甲不得将轿车让与他人”约定而无效 正确答案 : B 【知识点】抵押权的效力 关于善意取得,此题目的丙是不是不是善意取得啊 ,因为甲虽然设立了抵押权,但是还是有权处分这个资产的是吗?但是有合同设立的时候说不可以转让,所以我想知道这个甲到底有没有权处分呀
4月1日,甲向乙借款20万元,借期2个月,以市场价6万元的二手车和价值20万元的古玩为乙设定抵押权,并于同日签订书面抵押合同。4月10日办理了二手车抵押登记。5月5日,丙到甲处作客,看中甲的二手车和古玩,并以26万元购得(甲未告知丙抵押事宜,并均交付于丙)。6月2日,因甲拒绝偿还乙借款,乙遂向丙主张行使抵押权,被丙拒绝。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乙对古玩的抵押权未登记,故没有设立 B.乙对二手车的抵押权,于4月10日设立 C.乙对二手车的抵押权不能对抗丙 D.乙对古玩的抵押权能对抗丙 E.上述选项均错 正确答案 : E 【知识点】抵押权的设立 问题:所有的动产抵押登记的话都可以对抗吗?特殊动产抵押,船舶、航空器以及机动车登记对抗,那么其他动产呢,
环保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没个季度不一样吗
朴老师,电商公司确认收入(无票收入)和成本的记账凭证后需要附什么原始凭证?
上个季度申报了未开票收入这个季度开了发票申报收入时怎么填增值税报表 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 ?
电子税务局,红冲的发票税,能不能退
现在收到的全电专票,这个票多久不进行勾选抵扣,就不能再抵扣了么
老师,23年汇算清缴的财报改过了,那24年季报的财报要改吗?
请问老师,西安甲公司,在浙江温州有一家分公司,2024年汇算清缴的时候,分公司是独立在浙江温州税务独立申报的。但是2025年7月分公司注销了,因此也做了2025年1-7月的汇算清缴是亏损申报的。请问2025年甲公司汇算缴还需要考虑分公司么?分公司的账都已转到母公司了。
老师,我第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季报报完了,税也交了,但是问题是申报错了,导致软件中利润表和申报的第四季度不一致,那现在要所得税汇算清缴了,我要怎么办呢?
钢管厂的税负是多少???
环保税,印花税需要计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