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因为是乙政府的批文。不是乡政府的决定。

涉税法律#请问下:选择题第15题,C为什么不正确?图三的资料表格中,县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复议机关可以选择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为什么C不可以?谢谢!
甲县乙镇税务所以自己名义对王某作出了罚款1000元的决定,王某不服,拟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该行政复议案件的被申请人应为( )。 A. 乙镇税务所 B. 甲县税务局 C. 乙镇人民政府 D. 甲县税务局或乙镇人民政府 正确答案 : A 【知识点】行政复议被申请人 答案解析 : (1)税务所是派出机构,在法律、法规授权的范围内可以取得行政主体资格;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税务所有权作出2000元以下罚款的决定。(2)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该派出机构为被申请人。在本题中,乙镇税务所以自己名义作出的1000元罚款决定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的范围,直接以该税务所为被申请人。
根据行政处罚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行政处罚的管辖,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B.上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决定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的县级人民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权交由能够有效承接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 C.行政处罚只能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 D.税务行政处罚由税收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具有行政处罚权的主管税务机关实施,也可以由发现税收违法行为的税务机关实施 正确答案 : A 【知识点】行政处罚的管辖 A选项:法律、行政法规?为何不是法律、法规和规章?
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有( )。 A.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不得委托本机关以外人员参加行政复议 B.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该政府工作部门为被申请人 C.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申请人 D.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E.下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 正确答案 : A,C,D,E 【知识点】行政复议被申请人 问题:选项B哪里错了?
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申请人认为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附带审查申请的规定有( )。 A.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 B.其他各级税务机关的规定 C.省级人民政府规章 D.国务院其他部门的规定 E.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规定 正确答案 : A,B,D 【知识点】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问题:C为什么不对?
我是12号入职的,公司说1到12号的社保的公司部分是个人承担的,公司第一个月用现金发工资,这样的话公司是不是就没有风险了?如果第一个月没有缴纳社保公司会有风险吗?因为是发的现金,我是公司的会计,不知道该跟领导怎么沟通来规避风险
现金支票能转到我个人卡上然后转给老板有风险吗
假如夫妻共同经营个体户,妻子是法人,无买社保,发工资5000,一年营业额30W。丈夫是师傅发工资9000,丈夫有买社保,偶然间会微信收加工费,有4个小孩,2个70岁以上的老人,这样的情况附加扣除怎样选更能省税
你好,发改拨付的项目前期费用。企业。怎么记
老师,定期定额征收的税,增值税和经营所得的个税都是自动申报吗
老师,企业这边成本都是含税,但是销售大部分不含税(现金收入) 现在老板想法把现金存回公司支付成本。除公司向个人借支外还有其他方案嘛?
老师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2月份税款没交,3月份进项票多,正好能覆盖2月份税款票多。这种情况我还用缴纳税款吗?
什么样的情况可以做研发费用?需要怎么处理,有什么税收优惠?
租的经营场地,出租方交土地使用税,我方在电子税务局上怎么证明这是我们现在在使用的场地呢
老师,个人独资企业用不用报个人所得税,没有员工,也没营业
同学你好 看下边这个公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营业收入+本期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应收账款(期初余额-期末余额)(不扣除坏账准备)+应收票据(期初余额-期末余额)+预收款项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同学你好 你需要把销项税额找出来。
老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各级人民政府在考题里怎么区分呀?我理解这道题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但是答案说各级人民政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属于各级人民政府的一部分。
按图表上的第三行,各级人民政府去判定。
那我应试涉及到县政府怎么选?没法区分……有啥好方法吗
遇到县政府就选各级人民政府。图表第一行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不是县级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