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按土地出让价计算契税

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收益,包括熟地、生地价)、拆迁补偿费(货币补偿、实物补偿或称以房补房、以房补地)、征收补偿款、开发规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金延期支付利息、土地延期开发违约金等。 1.上述费用分别由哪些部门收取,具体如何构成,是什么性质(比如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等)?有什么用途?开具什么票据?是否可以作为土地价款扣除?各地还有哪些费用? 2.哪些费用无法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3. 拆迁补偿、征地补偿,特别是实物补偿有哪些形式,由哪些费用构成,补偿协议如何签订,补偿标准如何测定。实物补偿按什么价格确定销售额,房屋拆迁的成本是否包含土地价款? 4.各地在土地出让环节还有哪些与土地价款有关的规定? 5.对于土地价款扣除范围的问题,各地是如何理解、如何执行的?存在哪些难点?各地在执行其他税种政策时如何规定? 6.是否剔除用于出租的、自用物业面积? 7.后期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是否需要对以前已扣除的金额追溯调整? 8.如果存在以财政补贴或其他返还的形式返还土地出让金的情形,如何确定扣除的土地价款金额? 9.如果转让未完工的房地产项目,土地价款如何进行扣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给个人支付拆迁补偿款,以取得土地之后建造的房屋作为拆迁补偿款赔付给个人,那这样税务处理上是怎么处理啊,需要缴纳哪些税款
房地产行业,缴纳的城市配套建设费、拆迁补偿款、土地款都需要缴纳百分之四契税吗?
地下车库不计容,相应不分摊土地成本,其中的土地成本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以及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问题:1.这里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否包括从私人手中购买的土地价款?是否包括与“购买土地相关”的价格调节基金、契税、印花税、地块权属调查费、土地转让服务费、土地登记费和土地评估费? 2.这里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是否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回迁房视同销售的土地成本、林木青苗补偿款?判断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如果 房地产企业买的土地 动迁了 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动迁补偿款的复核中 需要 对土地 涉税是否完整这块 做具体复核吗 让企业提供目前一直在对动迁土地缴纳税费的凭证吗
新办公司购买厂房900万,法人个人转款,贷款也都还完了,现在厂房发票都已经开出,房本上会显示是公司所有,账务处理是个人借款公司购房,金额较大汇法人私户会有影响吗?有什么风险呢?
你好,老师,第一个问题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借:信用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我这几个计提的分录对吗?第2个问题,这些计提后,会影响利润表的利润总额,那这些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在汇算清缴是要调减吗?来增加利润,毕竟这个计提准备只是计提没有实际发生,就比如应收账款只是计提,但还没有真的收不回来了。第3个问题,这几个计提是每月都要计提,还是每年年末计提一次。第4个问题,这些计提是基于什么来进行计提,是基于财务制度吗?
老师,年底结账漏了一笔库存,因为未开来发票,忘记暂估入库,并且已经用完了,也忘了结转成本,1月份人家开来发票,才记起这个事。请问老师在不调表的情况下,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
每次公户钱不够付货款 然后都是从私户用周转金方式转入 那如果还的话要备注什么用途从公户转到私户去
老师股东要是退股,应该怎么结算啊
采购商品,报销的费用是100,发票是120元要怎么做账呀
老师,建筑业缺进项,怎么弄呀
你好,老师,建筑施工企业做审计报告的话,需要的税款数据(包含外地预缴金额),这些数据是2024.12-2025.11所属期的数据,还是2025.1-2025.12所属期的数据呢?
代发工资可以么?就是我们给甲方干活,甲方把钱直接给工人,我们可以把甲方给工人的钱作为人工成本么?
老师 请问已知25年本年欠费和25年初往年欠费、25本年收费、25本年收往年及25本年预收26年这三项 每个月的综合收缴率怎么算? 是当月实收/(25本年欠费+往年欠费) 还是当月实收/(25本年欠费+往年欠费+26年欠费)? 1-12月每个月的综合收缴率是累计计算还是单独计算?比如一月就只用一月实收÷(应收+往欠),二月也是这么算还不是(一月+二月)÷(应收+往欠)?
拆迁赔偿款跟城市配套建设费不用交契税吗?
这些不需要交契税。
我们这边税务局怎么让交契税
公司取得土地时支付的土地补偿款及拆迁补偿还有青苗费用缴纳契税吗?根据财税〔2004〕134号规定: 一、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 (一)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成交价格。成交价格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承受者应支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及其他经济利益。 (二)以竞价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一般应确定为竞价的成交价格,土地出让金、市政建设配套费以及各种补偿费用应包括在内。 二、先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批准改为出让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应依法缴纳契税,其计税依据为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 依据上述规定,取得土地的纳税人支付的土地补偿款及拆迁补偿还有青苗费用是作为缴纳契税的依据的。
那要看土地是那种方式取得吗?
是的,根据取得方式看包含的项目
以竞价方式的才要交城市配套费这个税吧?
你看看都包括了市政建设配套费的哈。
我这种是竟拍啊
是的,这个是竞拍方式的
那就是土地出让金,土地安置费,土地赔偿款,城市配套建设费都需要交百分之四的契税吗?
嗯嗯,是的,都要计算在内的。
这个文件在网上
这个怎么又是2021年第29号文件
内容都差不多的哈
上面写了一个全文废止
计算方式是没变的哈
还以为这个文件作废了
内容没作废,税务师都还是在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