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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厂计划将一批价值100万元的原材料加工成高档化妆 品,该批高档化妆品售出价格为500万元。有三种加工方 式可供选择: 1、委托B厂加工成高档化妆品原液,加工费70万元; 收回后A厂继续加工为成套高档化妆品,加工成本、分 摊费用95万元。 2、委托B厂加工成成套高档化妆品,加工费用155 万元,A厂运回后直接对外销售。 3、自行加工,发生加工费用170万元。 请根据企业税后利润作出选择(消费税税率为15% 考虑增值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以上价格均为不 含增值税价格。
A公司生产化妆品,欲将一批价值100万元的原材料加工成高档化妆品,现有三种方案可供选择,方案一:委托B公司加工成高档化妆品,加工费为70万元,收回后直接销售,对外售价为300万元。方案二:委托B公司加工成初级高档化妆品,支付加工费36万元,收回后再进一步加工,支付加工费用34万元,在加工完成后,对外售价为300万元。方案三:自行加工,发生加工费用70万元,对外售价为300万元,B公司无同类消费品销售该批高档化妆品最终售价预计为300万元。(消费税税率15%,企业所得税税率25%),若以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为纳税筹划目标,请对上述业务进行纳税筹划。(不考虑城建税及教育税附加)
A公司生产化妆品,欲将一批价值100万元的原材料加工成高档化妆品,现有三种方案可供选择,方案一委托b公司加工成化妆品分为A公司生产化妆品,欲将一批价值100万元的原材料加工成高档化妆品,现有三种方案可供选择,方案一委托b公司加工成化妆品费为70万元,收回后销售对外售价为300万,方案二,自行加工发生,加工费70万元,对外销售价为300万元,逼公司无同类消费品销售,该批化妆品最终售价预计为300万元,企业是用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15%,所得税税率为25%,请问企业采用何种加工方式的利润最高?
2022年5月初,闪亮化妆品生产企业欲将一款价值300万元的原材料加工成高档化妆品于是委托A公司加工加工费为70万元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为420万元,6月初收圆,618活动时销售对外最终售价为930万元,该企业税后利润是多少?请给出节税方案高档化妆品税率15%所得税税率25%
2022年5月初,闪亮化妆品生产企业欲将一款价值300万元的原材料加工成高档化妆品于是委托A公司加工加工费为70万元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为420万元,6月初收圆,618活动时销售对外最终售价为930万元,该企业税后利润是多少?请给出节税方案高档化妆品税率15%所得税税率25%
老师,建筑企业开具不征税发票,还是需要缴纳2%增值税嘛
金属制品增值税税负率多少合适 所得税税负率多少合适
总分公司性质,目前公司业务都在分公司,总公司不产生业务,但总分公司都需要申报增值税报表、财务报表、企业所得税报表,目前企业所得税报表是汇总到总公司申报的,增值税报表没有办理汇总手续,那么总公司增值税报表和财务报表是否可以填零还是要跟着分公司一样的数据填报。
老师,如果前11个利润只有100w,,但12月份调账后有400w,这样有风险吗
社保基数申报年度工资是按照个税系统里的所属期25.1-12月的累积收入除以12取数吗,如果该员工只上了两个月班就合计➗2这样算对吗?
金税四期各项财务数据比例是多少?什么比例范围内不回去预警
社保基数月均工资是按照个税申报系统里的25.1-12月属期的合计数除以12吗
关于社保基数:每一年我们都是按照上一年度个税系统里完整年度属期工资申报的,因为都是次月发放,比如说:属期25.1-12月实际就是24.12-25.11月的工资,但是发放月是25.1-12月,您能理解吧?社保基数就是按照这个算的申报,会计成本也是按照这个全部计入25年度的,25.12月的工资就记入了26年度了,我就想问下,这个有什么大问题?也不存在虚假申报,就是一直都是这么申报的,完整的12个月的工资算的月均呀,税务对比数据不也是跟个税系统比对吗?
刚入职一家一般纳税人工厂,需要老师指导一下做账和报税流程,新工厂1月份做零申报
老师,我公司托养B公司的怀孕羊,托养3年,每年支付管理费,3年后还托养时,同等的怀孕母羊,这个怎么账务处理
方案一 A公司完全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后直接销售。 B公司在移交委托加工物资时,须代收代缴消费税。 B公司应代收代缴消费税=(100+70)÷(1-15%)x15%=30(万元) A公司收回委托加工物资后直接销售,则 需要再缴纳消费税=300x15%-30=15(万元)合计应纳消费税=30+15=45(万元) A公司的税后利润=(300-100-70-30-15)x(1-25%)=63.75(万元
方案二 A公司部分委托加工,收回后继续加工成应税消费品再销售。 B公司在移交委托加工物资时,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B公司应代收代缴消费税=(100+36)÷(1-15%)x15%=24(万元) A公司对外销售应缴纳消费税=300x15%-24=21(万元)合计应纳消费税=24+21=45(万元) A公司的税后利润=(300-100-36-34-24-21)x(1-25%)=63.75(万元)
方案三 A公司自行加工成应税消费品直接销售。 A公司应纳消费税额=300x15%=45(万元) A公司的税后利润=(300-100-70-45)x(1-25%)=63.75(万元) 比较这三种方案,在各种因素相同的情况下,企业选择不同的加工方式对其销售业务的税后利润没有影响,这三种加工方式的应纳消费税税额相同,税后利润一致。但是,这三种加工方式下消费税的纳税时间不同,委托加工方式下在提货环节就发生了消费税的纳税义务。 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情况中,一般企业选择委托加工方式是因为受托方的加工成本小于自行加工成本,因此完全或部分委托加工相较于自行加工来说更有优势 请参考,祝你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