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规定:“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如果符合,可以抵扣 如果不符合,不可以抵扣
老师,我公司截至8月为止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如果8月进来专用发票我还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没转为一般纳税人,那后期假如10月份转为一般纳税人,8月的专用发票能在10月份认证抵扣吗?有没有说要在专用发票进来之前小规模就要转为一般纳税人
老师你好 我们公司现在是小规模纳税人 预计明年转一般纳税人。那我们现在收到专票能留着等转一般纳税人后抵扣吗
您好,我单位现在是小规模,现在收到专票,以后转为一般纳税人的时候,这张发票可以认证抵扣吗?
小规模转为一般纳税人后,前面小规模时候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不能进行抵扣 现在发票服务平台里还能进行勾选
我们现在是小规模纳税人,收到打金额的专票,而且还没写银行账号,那么等我转为一般纳税人之后这张票还能勾选抵扣吗
老师固定资产电脑13000多元的,一次摊销完不留残值可以吗
注销外经证遇到这个问题怎么解决
老师,生产企业8月份报关忘记在8月份开了,再9月份开还能在9月份申报退税
你好老师,开租赁发票 两方都缴纳税吗 缴纳哪些睡
老师,可以帮我看看这笔账冲销对吗?为什么我的未分配利润勾稽关系对不上,隔着362.48这笔金额,利润表里面的营业外收入是两笔金额的总和
老师4s,店按揭贷款流程是怎么样的?客户买车是银行先垫支钱给4s,店。付的利息给银行还是4s店?
我们是分包,总包收我们3%管理费 已知目前总包已开发票销项税33.4,我们分包开给他进项税17.9,不含税总包和业主之间的审定金额372.1 1、税差=销项-进项=33.4-17.9=15.5 2、分包应该给总包3%管理费算对应税额=不含税审定金额*3%=372.1*3%=11 3、计算总共要给出去的进项税=17.9+11=28.9 4、重新计算税差=销项-进项=33.4-28.9=4.5 5、进项税差额=28.9-4.5=24.4,目前已开进项税17.9,还需要开具24.4-17.9=6.5 6.5倒推含税发票金额按9% =6.5/0.09*1.09=78.72 但总包让我们按3%开票,他们算的结算款是130.79,对应税率3%,税额130.79/1.03*0.03=3.81 现在我想问 1:上面的计算到6.5的计算思路有没有问题 2:总包会计说,让我们按结算款的3%开发票,不要按9%开发票,不然就要结算款少,就跟我举例子假如结算款按100万算的话,就少6万块钱,我没懂什么意思
老师,请问一下个体户 定率核定10%,签订合同300万,收到300万,能不能今年就开200万出去,100万,2026年再开
注销外管证显示个人所得税多交怎么处理
我们付租金是9月份到11月份,对方说只能开票9月份的,10月份11月份到12月份给我们开出来,说按季度开票,他们按季度申报,对于我这边怎么入账,收到发票才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