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不做收入,挂其他应付款。不在发票中金额里体现,在发票备注里边体现
请问老师,人力资源外包企业只提供人力资源经纪代理服务,以其收到的用工单位的总价款扣除支付给代用工单位支付员工的工资社保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那么代支付员工工资的部分只能开普票不能开专票,我想问的是,这部分开普票的话也是要开6%税率的普票吗(一般纳税人),还是无税率发票?因为这部分待支付部分不能算是收入,所以这点有疑问
想知道财务的一项结算台账怎么做? 目前的情况,公司是国企,管理城市服务,代收该项服务收到的款项,再缴给财政。 合作单位在结算这笔款项时,会提供资料写上:应收金额、实收金额、差额(这个是政府另外买单,给市民的优惠,不由我司经手)、未结算金额(特殊情况会有部分款项延迟结算,合作单位会给说明的)、扣除(这一块是合作单位收的手续费)、实付金额(合作单位在结算完,扣完手续费才吧余额打给我司)。 为了更准确地反映这笔款项,有做台账,但之前的台账只是简单记录收入支出余额,如果需要更规范的话,台账是否要将应收、差额那些纳进去? 请看图片
公司主营:影院、文化 面临的问题:公司下一步业务与政府部门合作,提供大量电影票代金劵、烘培代金劵作为政府部门员工的福利费 业务1:电影票代金劵是自有产业 业务2:烘培代金劵是第三方合作 全额开票是否只能开普票,按不征税收入报税,客户收到票后可以作为成本列支吗?若客户想开专票,是否只能按服务费差额开票?如果这家公司的成本票很少的话如何税收筹划?
差额征税的话需要全额开票,那比如说经纪代理服务中的“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及行政事业性收费”,这部分是不是也要作为企业的收入去核算了呢
增值税差额征税,但是税局现在要求全额开票(包含代为支付的部分),那这样的话企业所得税是不是要全额核算收入了呢?
位于市区的某旅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4年10月经营业务如下: (1)随着免签范围的扩大,文旅市场火爆,企业当月取得旅游费收入共计680万元,其中向境外旅游公司支付境外旅游费63.6万元,向境内其他单位支付旅游交通费60万元,住宿费24万元,门票费21万元,签证费1.8万元。支付本单位导游餐饮住宿费共计2.2万元,旅游公司选择按照扣除支付给其他单位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为计税销售额,并开具普通发票。计算销项税额差额后不应该是5%,为啥是6%?
我们是一个联合社,联合社是村里面几个合作社需国家管护项目统一由联合社申请,合作社社需开票个联合社,联合社把相应发票提供给政府相应取得本次补助资金, 后面联合社就要资金分配到各个合作社进行完成本次项目。联合社和合作社应如何做账
付房租给房东,房东不开票,我们可以从公户给吗,有收据的
老师,我们公司是餐饮公司提供早午餐餐食服务的,成本核算用不用分开核算还是都统一核算?现在知道总食材费用和早餐用餐多少人午餐用餐多少人?用分早餐核算成本和午餐核算成本吗
老师您好,由公司100控股新公司,注册时受益人人填谁啊
计提是什么意思?怎么做账?
现在社会上失业率很高吗?
9月1日后要求给员工必须上社保……那什么情况不需要交纳社保,比如员工年龄超过50岁?或者只是兼职?
员工加油费不能报销吗?没有租车协议
我得到1500万居间费,需要缴纳多少税费
请问这是差额申报的做法吗
不管是否差额都是那样的做法
一般纳税人: 方式一: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依6%的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代为支付的费用依6%的税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方式二: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依6%的税率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发票全额开具 申报的时候差额扣除 这是税务机关的回复呢
可以按税局的方式,差额开票,全额做收入,你们取得代付款的票据做成本费用扣除
怎么是差额开票呢?税局那边现在要求是全额开票哦
我就想请问下现在全额开票的话,是不是包含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及行政事业性收费也要确认为收入呢?
可以的,你全额确认收入,然后,取得的支付的政府性基金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回单就做成本费用抵减了
那全额开票,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及行政事业性收费部分还可以不确认收入吗?可以用其他形式操作吗?
那这个差额征税只是在增值税申报上采用差额,企业所得税是要全额申报收入的是不是?
就是前边说的,在发票备注里边体现代收款。不做收入
但是税局那边回复是要全额开票,没有存在在备注栏里体现代收款的说法,还是说有地域差异?
那就没法子了,要求全开就只能做收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