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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全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商品销售价格均不含增值税税额,所有劳务均属子工业性劳务.销售实现时结转销售成本.顺发公司以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为主营业务.2021年12月,顺发公司销售商品和提供克务的资料如下:中媒5(012月1日,对A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稅专用发票上销售价格为200万元,增值稅税额为26万元.提货单和增值稅专用发票已交A公司,A公司已承诺付款。销售合同规定现金折扣条件如下:2/10,1/20,n/30(假设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因素).该批商品的实际成本为170万元.12月19日,收到A公司支付的扣除所享受现金折扣金额后的款项,并存入银行。(2112月2日,收到B公司来函,要求对当年11月2日所购商品在价格上给予5%的折让(顺发公司在该批商品售出时,已确认销售收入100万元,并收到款项).经查核,该批商品外观有在质量问题.顺发公司同意了B公司提出的折让要求.兰日,收到B公司交来的税务机关开具的索取折让证明单,并出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支付折让款项•(3112月14日,与口公司签订合同,以现销方式向口公司销售原材料一

2022-12-01 17:21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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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1 17:23

同学 你好,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均属于企业主营业务,商品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在确认销售收入时逐笔结转销售成本,2019年该公司发生如下交易或事项:(1)4月21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E产品,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6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78万元,款项尚未收到;该批产品成本为350万元,甲公司已将商品发出,纳税义务已经发生,但该笔销售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解析:   单位:万元 由于甲公司已将商品发出,纳税义务已经发生,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对应的分录是: 借:应收账款    678 贷:预计负债   6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8 同时结转库存商品,分录是: 借:应收退货成本   350 贷:库存商品   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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