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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2022年,开给对方发票,是一张纸质的普通发票,对方遗失了第二记联记账联。请问现在该如何处理?
没有工会还需要缴纳工会筹备金吗?
老师 固定资产汽车报废了 已经卖了,已经从固定资产表里删除了,应该怎么记账?
商户将开的摊位押金收据遗失了,怎么处理?
这个方便说具体点吗有点迷惑用的是金蝶EAS
老师 前面的经营范围 后面是我取得的发票这张发票可以抵扣吗
请问A公司是个酒店,B公司是A公司的子公司,A公司用银行贷款购买一些固定资产,可以平进平出把装修材料和固定资产卖给B公司吗
老师,我会计学堂进不去了练习了
老师,租赁合同签了20年,按年付房租,现在未付,这个要挂账做分摊吗?
企业给个人支付劳务费600元,要对方开具发票,对方是自然人,对这方面一无所知,应该告知他如何操作,有没有具体的操作流程方法或者视频?
你好,截止到2024年。 据财政部官网消息,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发布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公告如下: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三、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3月14日
那上面那个是超过100万的部分的政策。 下面这个是不超过100万的政策,到2022年年末。 所得税类政策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第一条、第二条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22年12月31日终止执行: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