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下列是甲工厂在2019年12月份发生的经济业务:(1)1日从银行借入短期借款100000元,已存入银行存款账户;(2)2日,从红河工厂购入A、B两种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列示,A材料的买价为10000元,增值税为1300元,B材料的买价为20000元,增值税为2600元,款项尚未支付,材料已验收入库;(3)4日,采购员王平出差,预借差旅费3000元(5)11日,用银行存款支付本月工资60000元;(6)12日,以银行存款支付本月的电费共计8000元,其中,生产车间耗用6000元,行政管理部门耗用2000元;(7)13日,销售甲产品20件,每件售价2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列示售价40000元,增值税税率13%,款项暂未收取;(8)15日,以现金500元支付销售上述产品的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9%;(9)20日,以银行存款支付产品的广告宣传费2000元,增值税税率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