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有效的,因为甲公司的董事长对外是能代表甲公司,那么跟乙公司签订的协议是有效的
31.资料:2020年3月19目,因甲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公司)出现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事实,人民法院受理了由债权人提出的对甲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对其债权债务进行了清理。其中,包括以下事实: (1)2019年1月7日,鉴于与乙公司之间的长期业务合作关系,甲公司向乙公司赠送复印机一台,价值2.5万元。 (2)2019年1月15目,甲公司以其部分设备作抵押,为欠丙公司80万元货款提供了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后甲公司未能在约定期限内清偿货款(设备变现价值70万元)。 (3)2019年5月7日,甲公司与丁公司订立合同,从丁公司处租赁机床一台,双方约定:租期1年。当日甲公司向丁公司支付5万元租金,丁公司向甲公司交付机床。 (4)2020年8月5日,由于甲公司申请的一项国家一类新药获批,经营出现转机,遂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同时提交了和解协议草案。人民法院审查后受理了甲公司的和解申请,并裁定和解。2020年12月23日,债权人会议通过了和解协议,主要内容如下:除对甲公司特定财产享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外,其他债权人均按30%的比例减免甲公司债务;自和解协议执行完毕之日起,甲公司不
40.甲是一家家具制造公司,2022年4月,甲公司发生部分业务如下:(1)4月1日与乙木材厂签订了300万的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如下:甲公司于4月2日向乙木材厂支付定金100万元,乙厂于4月5日发货,如乙违约,则需双倍返还定金。4月1日,甲公司如期交付定金,乙厂逾期未发货,甲公司要求乙木材厂返还双倍定金200万元。(2)3月6日,丙公司向甲公司订购一批实木沙发,约定甲公司于4月8日发货,丙公司在收到沙发半个月之后支付货款。4月7日,甲公司发现丙公司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通知丙公司中止交货,并要求丙公司提供担保,丙公司遂提供了担保。半个月后,丙公司未支付货款。经查,丙公司未恢复履行合同的能力,甲公司向丙公司提出解除合同。(3)甲公司于5月3日委托李某购买一批黄花梨木,李某与丁公司串通,将一批朽木冒充黄花梨木高价卖给甲公司。甲公司收到货后诉至法院,主张该合同无效,李某则主张合同已成立。根据《民法典》中合同编的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甲公司对于乙公司返还200万元的要求是否合法?说明理由。若不合法,甲公司能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得到最大限度的损害赔偿是多少?(如需计算,列出算式)(
40.甲是一家家具制造公司,2022年4月,甲公司发生部分业务如下:(1)4月1日与乙木材厂签订了300万的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如下:甲公司于4月2日向乙木材厂支付定金100万元,乙厂于4月5日发货,如乙违约,则需双倍返还定金。4月1日,甲公司如期交付定金,乙厂逾期未发货,甲公司要求乙木材厂返还双倍定金200万元。(2)3月6日,丙公司向甲公司订购一批实木沙发,约定甲公司于4月8日发货,丙公司在收到沙发半个月之后支付货款。4月7日,甲公司发现丙公司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通知丙公司中止交货,并要求丙公司提供担保,丙公司遂提供了担保。半个月后,丙公司未支付货款。经查,丙公司未恢复履行合同的能力,甲公司向丙公司提出解除合同。(3)甲公司于5月3日委托李某购买一批黄花梨木,李某与丁公司串通,将一批朽木冒充黄花梨木高价卖给甲公司。甲公司收到货后诉至法院,主张该合同无效,李某则主张合同已成立。根据《民法典》中合同编的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甲公司对于乙公司返还200万元的要求是否合法?说明理由。若不合法,甲公司能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得到最大限度的损害赔偿是多少?(如需计算,列出算式)(
1. 甲公司因转产致使一台价值1千万元的精密机床闲置。该公司董事长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床转让合同。合同规定,精密机床作价950万元,甲公司于10月31日前交货,乙公司在交货后10天内付清款项。在交货日前,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的经营状况恶化,通知乙公司中止交货并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予以拒绝。又过了一个月乙公司的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于是甲公司提出解除合同.法院查明:甲公司股东会决议规定,对精密机床的处置应经股东会特别决议;甲公司的机床原由丙公司保管,保管期限至10月31日,保管费50万元。11月5日,甲公司将机床提走,并约定10天内付保管费,如果10天内不付保管费,内公司口对该机床行使留置权。现丙公司要求对该机床行使留置权。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和《民法典》,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合同的条款一般包括哪些?(8分)
甲公司因转产致使一台价值1千万元的精密机床闲置。该公司董事长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床转让合同。合同规定,精密机床作价950万元,甲公司于10月31日前交货,乙公司在交货后10天内付清款项。在交货日前,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的经营状况恶化,通知乙公司中止交货并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予以拒绝。又过了一个月乙公司的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于是甲公司提出解除合同.法院查明:甲公司股东会决议规定,对精密机床的处置应经股东会特别决议;甲公司的机床原由丙公司保管,保管期限至10月31日,保管费50万元。11月5日,甲公司将机床提走,并约定10天内付保管费,如果10天内不付保管费,内公司口对该机床行使留置权。现丙公司要求对该机床行使留置权。 请问田公司与乙公司之间转让机床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