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请问您说的未补记钱是什么意思

A公司为偿还债务,给B公司签发了一张商业承兑汇票,付款人为C公司,汇票金额人民币500万,出票日期为2015年3月15日,付款日期记载为见票后6个月。B公司收到汇票后,于2015年3月29日背书转让给D公司,并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但在背书栏并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D公司于2015年4月15日,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E公司,但在背书栏并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2015年4月17日E公司将汇票交付给F公司,F公司于2015年6月15日将汇票交付G公司,G公司于2015年9月15日向C公司提示汇票请求付款被拒绝,G公司遂以ABDCEF公司为被告,以诉讼方式行使追索权。问题:
A公司为偿还债务,给B公司签发了一张商业承兑汇票,付款人为C公司,汇票金额人民币500万,出票日期为2015年3月15日,付款日期记载为见票后6个月。B公司收到汇票后,于2015年3月29日背书转让给D公司,并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但在背书栏并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D公司于2015年4月15日,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E公司,但在背书栏并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2015年4月17日E公司将汇票交付给F公司,F公司于2015年6月15日将汇票交付G公司,G公司于2015年9月15日向C公司提示汇票请求付款被拒绝,G公司遂以ABDCEF公司为被告,以诉讼方式行使追索权。问题:
2017年3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10万元货物,约定采用支票付款方式,甲公司收货后于3月11日签发一张以其开户行P银行为付款人的转账支票交付给乙公司,并授权其补记相关事项。3月15日,乙公司为偿还所欠丙公司的劳务费,将支票金额填写为10万元后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在背书栏内记载了“不得转让”,但未记载背书日期。3月16日,丙公司将该支票转让给丁公司,3月17日,丁公司持票到P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支付。丁公司于是行使追索权向乙公司提示付款以实现票据权利,乙公司表示拒绝。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1)签发支票时必须记载的事项有哪些?(2)结合上述资料,具体说明支票的基本当事人有哪些?(3)甲公司签发支票时可以授权补记的事项有哪些?(4)该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截止日期是哪天?简要说明理由
老师,学到了支票。 之前讲到甲公司给乙公司开了一张支票,写了金额并没有写收款人,乙公司可以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在收款人一栏填公司名称,不就和未补记钱不得背书转让相矛盾了吗?
请问老师, 甲公司给乙公司开了一张支票,写了金额并没有写收款人,乙公司可以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在收款人一栏填公司名称,这说明先背书转让再补记的收款人。 那么,支票中规定,授权补记事项:金额和收款人,未补记收款人前不得背书转让。 这两个不是相矛盾了吗?
老师,银行账号(公司银行账号不多)在财务软件(金蝶精斗云有必要设置辅助核算吗?银行账号设置辅助核算的优缺点是什么呢?
无偿提供租赁服务,进项要转出么,为什么
老师你好,我接手了一家代账公司的账,他直接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现金,看不懂,后面也没有附件
老师好,公司服务员月工资12000,一个月休息4天,上班到3月19日被开除。这个月的工资怎么算?
老师,请问现在注销收费多少?大约
生产企业,客户到厂里自提货,采购发票在报关单之后才开的,报关单上填写的是人民币金额,首单退税,建议申请退吗?要是第一单没有通过,是不是后面的就都通不过?如果不退,对应的进项税,是不是要做进项转出?
老师您好,请教个问题,一般纳税人最后留抵的税额,在未交增值税的借方还是在进项税额的借方都可以啊
老师好,同一法人章用于多个公司 有没有问题 预留银行印鉴 会知道吗
老师,请问汇算清缴已提交申报,还能重新在系统里面做修改吗?(只找朴老师,董孝彬老师,家权老师)谢谢!
老师,我新面试了一家劳务派遣公司。他是差额征收的,这种公司的话会有什么风险吗?我要怎么去来辨别?
老师,说的是支票的授权补记事项:金额+收款人名称。 如果不补记,未补记的不得背书转让。
收款人名称 可以授权补记啊
我是再问:甲公司给乙公司开了一张支票,写了金额并没有写收款人,乙公司可以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在收款人一栏填公司名称,这说明先背书转让再补记的收款人。 那么,不就和未补记金额和收款人前不得背书转让相矛盾了吗?
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如果乙公司没有补记的话 不应该转让给丙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