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学员,可以开具办公用品的
老师,请问,我们有A和B两家公司,当时跟客户签合同的时候是用A公司签的,发票也是开给A公司,但是实际上销售的时候,因为我们是天猫店,主体是B公司,所以开给客户的发票也是用B公司开的,这样就形成了A有进项但是没有销项,B公司有销项没有进项,我可不可以用A公司开一张发票给B公司,开具发票的金额和我供应商开给我A公司的完全相同,也就是说A公司完全不交税这样,可以吗?
你好,老师,我们是商贸型公司批发行业,上面有2-30个厂家,每个厂家生产的品类都不一样,但是目前只有3个厂家可以开进项发票抵扣,我们给下面客户发货的单品种类又繁多,全部包含了这2-30个厂家的单品,我想问下我们给下面客户开票要怎么操作呢?可以只开有进项票这3个厂家的品类单品吗?这3个厂家的库存可以把数量加大开吗?而且不是所有客户都需要发票的,确实能开进项票的厂家太少了,老师有没有什么好的建议呢?比如我是批发厨房用品的,有锅,碗,筷子,盘子,杯子等等,但是只有锅,碗,筷子厂家的品类有进项票,我也只能开这3个厂家的,盘子,杯子客户也上过就开不了票,大概就是这个意思,不知道我表达清楚没有?公司是一般纳税人
请问我们公司进办公用品,合同上明细特别多,大约有小一百种,但是进项发票只有办公用品标注数量和金额…。我们往出开销项也可以开办公用品吗?不列具体明细
请问我公司是做粮食 玉米收购的,从农民手里收购过来了再卖出去,但是收购的时候产品干湿度会有差异,那我们开进来100吨粮食,实际上没有销售到100吨 但是税务局要求做数量金额式明细账,这就会导致我们账面利润很多每个月开几百万销项出去,数量如果和购进来的一致 就会导致所得税税负很高,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呢?
你好,我们是一家餐饮公司,主营食堂经营和食材配送,我们有部分供应商没有按照实际明细开发票(例如我们进货的产品是瘦肉、腿肉、大骨等),对方发票名称只开(猪肉)然后对应当月的总金额,但我们进销存明细都有登记能够匹配得上,只是发票没办法详尽。 目前有客户需要开的发票名称跟我们进项的产品名称没办法对应得上,是实际经营的业务,税收分类的大类也是一致的,只是明细没办法按照名称一对一,想问下这样开票可以吗?
老师,你好!想问一下,外账的库存表,本期出库总金额可以按照发票的不含税金额填写吗?还是要用期初总金额加上本期入库总金额除以期初数量加上入库数量,得出本期出库单价,然后用本期出库数量乘以单价,得出本期出库总金额?那个比较合理?
高新企业对人工费、材料费占比有没有要求?
增加的办税人员和管理人员有啥区别?
到一家新公司上班可以补缴社保吗?
老师,我们单位是4月份新参保单位。上个月由于我这边办理参保比较晚,只缴纳了4月份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部分。我今天又申报缴纳了4月份的养老,工伤,5月份养老,工伤,失业,医疗保险。我们公司是5月份发放4月份工资。请问我这边是要在工资表里只先代扣4月份个人承担部分的社保,还是说5月份的社保个人承担部分也在4月份工资里先扣了?我主要是不清楚,一般社保是当月缴纳当月的社保,而大多公司是当月发放上月工资。
已经失业一年了,可以办理失业保险金吗
老师,只有工伤保险是单位承担吗?请问个人承担的需要从工资里面扣除的社保,是有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吗?
年度汇算清缴的A105050表的工资薪金支出的中的税收金额应该取个税系统的2月至次年1月申报工资吗?还是不能这样用,求教应该怎么取数
你好,老师,我们之前是小规模,然后,4月中旬,会计提交了升为一般纳税人的申请,从3.1开始生效。我在4月申报的时候,申报了一个1.1到3.31的小规模增值税申报表,又申报了一个3.1到3.31一般纳税人的申报表。然后都申报完毕了。今天开始申报4月份增值税,怎么主页面没有,在进入查看纳税信息,除了个人所得税是月报,其他的全部都是季报,这个是咋回事啊
老师,你好,老板让我给他算老板和他合伙人的账,说根据销售报价算下老板能拿多少利,怎么算
那如果我们去税务做增版增量,税务会查我们合同和发票吗,会让必须列清明细吗?
那如果我们去税务做增版增量,税务会查我们合同和发票吗,会让必须列清明细吗? 不会的
那就行,也就是说可以不开具体明细,直接开大项“办公用品”就行是吧,这样操作也是正确的
那就行,也就是说可以不开具体明细,直接开大项“办公用品”就行是吧,这样操作也是正确的 是滴,学员
嗯好,知道了
好的,学员,祝你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