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复印件就只有重开了,而且要多交税

1 .做物流仓储的快递公司(三方公司),因为存货和快递物件都是客户的,那么快递单(收货人一般不做签字)可以作为原始凭证吗?我在网上查了些资料,说是快递单不可以作为原始凭证,但是又说收货单、送货单可以做原始凭证,这两个有区别吗?目前生活中的快递件比较多,如果是且需要入账作为会计资料,那么回收成本似乎过高了,有没有替代方案? 2 .快递公司的部分客户是个人,不具备签订合同(报价单)和开具发票的能力,收款入账时,因为没有合同和发票,这时候的原始凭证是什么? 3 .企业每个月与下游供应商(非银行机构)的对账单(订单号+费用构成),是原始凭证吗? 4 .如果做跨境业务,境内公司给下游供应商(在境外)使用外币付款,那么下游供应商是开具外币发票,还是开本币发票?还是两种发票都需要开具?
有文件里说,只要在汇算清缴前上一年度的发票过来都可以税前扣除,那我想问一下,如果过了汇算清缴时间,我上一年度的发票过来,是不是本年度可以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入账,再去直接修改汇算清缴报表呢
有文件里说,只要在汇算清缴前上一年度的发票过来都可以税前扣除,那我想问一下,如果过了汇算清缴时间,我上一年度的发票过来,是不是本年度可以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入账,再去直接修改汇算清缴报表呢
有文件里说,只要在汇算清缴前上一年度的发票过来都可以税前扣除,那我想问一下,如果过了汇算清缴时间,我上一年度的发票过来,是不是本年度可以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入账,再去直接修改汇算清缴报表呢
老师您好,我想问一下2017年供应商给我公司开具的发票丢了,但是因为中间对方变更过所属税务局,之前的那张发票没有办法作废后重开,我可以拿他们的记账联复印件加情况说明入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