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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喜燕化妆品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化妆品生产销售,2019年发生业务如下: (1)经审计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5000万元,其中:销售商品收入13500万元,提供劳务收入为1500万元。 (2)经审计全年其他业务收入为3000万元,其中:销售材料收入2000万元,出租固定资产收入为500万元,出租包装物收入为500万元。 (3)自产产品用于对外捐赠视同销售收入,经审计全年视同销售收入为2000万元,视同销售成本1500万元。 (4)经审计债务重组利得为1000万元。 (5)发生广告宣传费为6850万元,非广告性赞助支出150万元。 根据以上业务,填写A101010、A105000、A105010、A105060申报表。 注:不考虑其他情况。

2022-12-13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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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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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4 01:04

你好,同学!您的问题是什么,题目没有写完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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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1938 追问 2022-12-14 11:42

广州喜燕化妆品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化妆品生产销售,2019年发生业务如下: (1)经审计全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5000万元,其中:销售商品收入13500万元,提供劳务收入为1500万元。 (2)经审计全年其他业务收入为3000万元,其中:销售材料收入2000万元,出租固定资产收入为500万元,出租包装物收入为500万元。 (3)自产产品用于对外捐赠视同销售收入,经审计全年视同销售收入为2000万元,视同销售成本1500万元。 (4)经审计债务重组利得为1000万元。 (5)发生广告宣传费为6850万元,非广告性赞助支出150万元。 根据以上业务,填写A101010、A10500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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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12-14 14:24

你好,同学,题目没有写完整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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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同学!您的问题是什么,题目没有写完哦!
2022-12-14
全年营业收入=15000%2B3000%2B2000=20000 广告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是营业收入的15%,所以可以税前扣除金额=20000*15%=3000,纳税调增6850-3000=3850 非广告性赞助支出不得税前扣除,纳税调增150 非公益性捐赠不得税前扣除,纳税调增1500%2B2000*0.13
2021-12-02
您好,计算过程如下 利润总额=560-400+80-66+6-32.4-86-20+34+10-25=60.6 捐赠扣除限额60.6*12%=7.272,调增18-7.272=10.728 技术研发费用调减30*75%=22.5(加计扣除) 投资收益调减34 业务招待费20*0.6=12 调增8 企业所得税(60.6-22.5-34+10.728+8)*0.25=5.707
2022-06-13
你好,学员,题目不完整的
2022-09-23
你好,学员,这个题目不齐全
2022-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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