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开专票给对方的,只是税率是3%

甲(购买方)乙(供货商)签销售合同,乙(购买方)丙(供货商)签订销售合同(税票也是丙开给乙,乙再开给甲) 现有一批物品,甲公司直接从丙公司拉货,实则要经过乙公司,但是丙公司业务员的失误,出库直接写给了甲公司,但丙公司入库写的是乙。 乙公司也把税票开给了甲。 丙公司这个要怎么办,甲公司不会和他签合同,而乙公司收不到税票也不给丙公司货物钱
给对方开了发票,但是帐没走对公帐户怎么做帐务处理?例如:甲公司销售了一批商品给乙公司,甲公司给乙公司开了发票,但是乙公司把款转给甲公司老板私人帐户,这样的帐怎么处理?
我把甲公司的库存商品转到乙公司,然后是不是要甲公司开一张发票给已公司?甲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公司,但他进这些商品的时候对方公司给他开了专票,现在甲公司转库存商品给乙公司只能开普票,是这样的吗?
老师,甲公司与乙公司属于关联公司,甲缺少A商品进项,乙公司有A商品,于是甲让乙公司开A商品的发票给甲公司,甲公司已对公转款,但是乙公司后期清账的时候没注意到还未开票给甲公司,就将公司给注销了,那甲公司这边无法取得发票,关于该商品入库,可以直接用入库单来入库,冲销当时的做账的预付账款不呢,即分录如下:1、付款给乙公司时:借:预付账款,贷:银行存款,2、后期无法取得发票,用入库单入库:借:库存商品,贷:预付账款
一般商贸企业做税务规划的话方向是什么样的呀?是多分几家公司。分利润吗。比如供应商甲最终卖给乙,但是甲到乙利润有30%,这样的话甲到乙犯一个ab公司,甲公司给a公司开票 a公司给b公司开票,b公司给乙公司开票,最终只有10%的利润,这样的话算不算不合规
开普通发票可以吗? 甲公司相当于销售,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乙公司:借库存商品 贷;银行存款(普通发票入账) 是这样的吗? 这是母公司下面分别独立核算的两个子公司(从甲把库存商品转到乙公司)
开普票也是可以的额额
分录是这样的吗? 如果没有发票怎么处理呀? 是不是只能暂估入库
小规模开普票是免税的额,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 没有发票,只能暂估入账
暂估入库怎么写分录? 他们说乙公司没有领过发票,没发票 ,是不是要到税务局代开发票
可以购买发票的额
乙公司名称都已经去变更了,以后也不领发票了,怎么处理
那可以去税务局代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