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您好,你好,可以的, 没问题

居民纳税人李国强(雇员)2020年1-12月每月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2500元。每月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450元(基本养老保险1000元,基本医疗保险200元,失业保险50元,住房公积金1200元)。与爱人王媛媛共同养育一儿一女,2020年8月女儿年满3周岁,就读于萧山劲松幼儿园,儿子16岁,就读萧山一中,现在就读高二,李国强选择子女教育在父亲一方进行扣除(2000元/月),婚前购买一套住房,享受首套贷款利息,选择在爱人王媛媛名下进行扣除(标准1000元/月),李国强赡养岳父母,岳父母已经均65周岁,全年已经预缴个税1280。
2019年1月,甲公司向王女士支付工资13500元,王女士在该月除由任职单位扣缴“三险一金”2560元外,还通过单位缴付企业年金540元,自行支付税优型商业健康保险费200元。2月,该公司应支付王女士工资13500元,同时发放春节的过节福利费4500元,合计18000元。单位扣缴“三险一金”,王女士缴付企业年金、支付税优型商业健康保险费等金额均与1月份相同。其他方面,已知情况如下:(1)王女士已于2018年9月份支付了女儿(4岁)学前教育的2018年下学期(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学费7000元,大儿子正在上小学,现已与丈夫约定由王女士按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100%扣除;王女士本人是在职博士研究生在读;(2)王女士去年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了首套住房,现处于偿还贷款期间,每月需支付贷款利息1300元,已与丈夫约定由王女士进行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3)因王女士所购住房距离小孩上学的学校很远,以每月租金1200元在(本市)孩子学校附近租住了一套房屋;(4)王女士的父母均已满60岁(每月均领取养老保险金),王女士与
女方婚前用自己名字买了一套房,现在婚后还贷款,男方能输入女方这房本来抵扣个税吗?
2019年1月,甲公司向王女士支付工资13500元,王女士在该月除由任职单位扣缴“三险一金”2560元外,还通过单位缴付企业年金540元,自行支付税优型商业健康保险费200元。 2月,该公司应支付王女士工资13500元,同时发放春节的过节福利费4500元,合计18000元。单位扣缴“三险一金”,王女士缴付企业年金、支付税优型商业健康保险费等金额均与1月份相同。 其他方面,已知情况如下: 王女士已于2018年9月份支付了女儿(4岁)学前教育的2018年下学期(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学费7000元,大儿子正在上小学,现已与丈夫约定由王女士按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王女士本人是在职博士研究生在读; 王女士去年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了首套住房,现处于偿还贷款期间,每月需支付贷款利息1300元,已与丈夫约定由王女士进行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因王女士所购住房距离小孩上学的学校很远,以每月租金1200元在(本市)孩子学校附近租住了一套房屋; 王女士的父母均已满60岁(每月均领取养老保险金),王女士与姐姐和弟弟签订书面分摊协议,约定由王女士分摊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800元。 请计算王女士1月和2月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情况。
2002年4月3日,甲(女)19周岁生日时,与乙(男,23周岁)在未办理婚姻登记情况下举办了婚礼,开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乙的父母将50万元借给乙,用于购买甲乙婚后居住房。同年5月,乙购买房屋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甲为该房屋装修花费3万元。2002年10月8日,乙为投资获取收益,将其个人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所得30万元在当地购置1套公寓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2003年7月5日,甲乙双方办理了婚姻登记,2003年8月,乙将所购公寓房出租。2004年7月,甲乙的女儿丙出生。2020年5月10日,因感情不和,甲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抚养丙并请求分割甲乙的共同财产。法院审理查明: (1)甲乙对婚前和婚后财产归属无书面约定; (2)甲乙共有银行存款300万元(其中25万元是2019年乙因车祸受伤获得的赔偿金)、公寓房所得租金20万元; (3)2002年8月,乙为购买股票,以个人名义向丁借款10万元未还。
这个月能开上个月的发票吗
帮别人代理记账,公司规模小,没啥太多业务,也没什么人,记账凭证主管审核出纳制单都要有名字吗公司就6.7个人都生产的。
个税利润总额20365.25,应缴纳经营所得税是?
个税利润总额20365.25,交经营所得多少?
老师,餐饮公司,早餐餐标10块,午餐20块,现在知道每个月成本20000,总共用餐人数是2000,早餐1000人,午餐1000人,单人单量成本是20000/2000吗,还是用分配系数,分配出早餐成本和午餐成本,再分别除以早餐人数和午餐人数
什么是无票收入,指的是对公的还是什么
请问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收入超过30万和没超过都怎么记账?
现在个人可以开公司抬头的电话费,但备注栏会写个人姓名以及电话号,开这样的发票如何写会计分录?如果是个人抬头的电话费发票,如何写会计分录?
我们公司系统里面的入库和实体仓库里的东西不一致,入库有时候会晚一些,在做销售出库单的时候就会有一部分东西没有从系统里面过,我做账是以发票来做的,收入是正确的。今天意识到了有一部分东西没从系统过导致没有核算成本,应该怎么处理这个问题呢?
视同销售:什么情况下 1、借:***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再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还有是直接 2、借:*** 贷:库存商品 应交増值税~销项税 例如:赠送样品10万元作为市场推广费,分录怎么做
老师不是男方名字男方也可以是吗?一般都需要上传什么东西呢?
你好,不要上传 的,这种情况 保留备查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