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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有两个商贸公司甲和乙,老板把乙公司转让给他的朋友了,然后老板把购进的钢筋从甲公司卖给乙公司,乙公司再销售给其他公司,这个不涉及虚开吧?

2022-12-24 10:13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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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4 10:14

嗯呢,有真实的交易就不存在虚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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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4321 追问 2022-12-24 10:16

这些钢筋一开始应该是从乙公司购入的,但是老板一开始从甲公司购进的,所以他现在把这部分卖给乙公司,适当加了一点点价格卖给乙公司,没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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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12-24 10:19

意思是原来的票开在甲公司了?款是乙公司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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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4321 追问 2022-12-24 10:20

开给甲公司了,款也是甲公司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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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4321 追问 2022-12-24 10:22

甲公司和乙公司都中标了,甲公司中的是销售混凝土,乙公司中的是销售钢筋,只是前期部分钢筋购进都是从甲公司购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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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12-24 10:22

那就没事的哈,直接开票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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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4321 追问 2022-12-24 10:25

甲公司购进的时候就是市场价,现在稍微加一点点价卖给乙,这个价钱没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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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12-24 10:27

是的,没问题的哈嗯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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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呢,有真实的交易就不存在虚开
2022-12-24
你好,是的,应该在甲公司体现。
2024-11-27
同学你好 你的问题是什么
2022-11-08
这种操作存在较大的风险。 从业务实质来看,是丙公司向甲公司供货,但通过乙公司进行交易,这种形式可能被税务机关认为是刻意规避甲公司对供应商的严格要求,从而引发对交易真实性和合理性的质疑。 乙公司除了给甲公司开票没有其他业务,这种情况容易被认定为“空壳公司”,涉嫌税务违规。 即使目前不存在虚开发票的主观故意,但这种复杂的交易安排和资金流转可能导致税务认定上的困难和风险。 为了规避风险,可以考虑以下措施: 1.尽量规范业务流程,使交易直接在丙公司和甲公司之间进行,按照甲公司的要求完善丙公司的资质和管理,满足其供应商标准。 2.如果因为某些原因无法直接交易,应确保乙公司有真实的业务运营和管理,不仅仅是作为开票和资金中转的工具。 3.对于发票的开具和流转,应严格遵循税法规定,基于真实的业务交易和实际的货物或服务提供情况。 4.保留完整、准确的交易记录和相关凭证,以证明业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024-07-19
同学,你好 可以的,一般纳税人的税额需要单独填写,小规模不用
202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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