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 公司为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为3%,原材料收发接实际成本计价核算。该企业2019年4月有关材料采购业分资料如下:1月5日,从本市购入 AI 材料500千克,签发转账支票一张,支付货款及税款共计67800元,其中买价60000元,增值税税颗78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2月8日,从外地购入B0材料100千克,收到银行转账结算凭证及相关发票,结算金额总计56500元.其中买价50000元,增值税税颗6500元。发生运费700元(含税,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审核后予以支付,但材料尚未运到。3月11日,上述B0材料运达并验收入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