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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发放给退休职工的各种福利费(体检费,生日慰问、过节费,生活补助等)是不是一律不能税前扣除?

2022-12-31 10:16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2-12-31 10:21

对的,是的,不可以抵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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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7480 追问 2022-12-31 11:16

不能算离职后福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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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12-31 11:18

你好 不属于 抵扣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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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7480 追问 2022-12-31 11:26

怎么是抵扣呢,是所得税税前扣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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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12-31 11:26

你好,就是你做了费用汇算清缴的时候不需要调整,影响了你的利润,这就叫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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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7480 追问 2022-12-31 12:03

这部分费用在做汇算清缴时需要调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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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12-31 12:55

对的 调增 不允许抵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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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对的,是的,不可以抵扣的。
2022-12-31
您好,福利费是有明确企业所得税的规定
2022-09-08
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已经并轨,由社保局发退休人员养老金,理论上退休人员与单位已经不再存在组织联系,单位要发各项补助最好是由工会支出,将其列入职工福利 关于税前扣除,事业单位是不用申报缴纳所得税的,不存在税前扣除问题,企业的税前扣除问题可以参考下面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3号)文件关于福利费的规定为正列举,不在列举范围的不能作为福利费处理。   关于离退休人员行业自建补助等统筹外费用,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第一条中职工福利费包括(四)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进一步解释: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支付的离退休职工统筹外退休津贴、统筹外费用,不属于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直接扣除。
2020-07-24
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已经并轨,由社保局发退休人员养老金,理论上退休人员与单位已经不再存在组织联系,单位要发各项补助最好是由工会支出,将其列入职工福利 关于税前扣除,事业单位是不用申报缴纳所得税的,不存在税前扣除问题,企业的税前扣除问题可以参考下面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3号)文件关于福利费的规定为正列举,不在列举范围的不能作为福利费处理。   关于离退休人员行业自建补助等统筹外费用,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第一条中职工福利费包括(四)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进一步解释: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支付的离退休职工统筹外退休津贴、统筹外费用,不属于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直接扣除。
2020-07-24
你好,同学,你具体想问什么问题呢
2020-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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