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个是没事的,只要他不在公司任职就行

营业执照、公章、你自己的身份证去税务局办理一个居民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报告的备案,你好这是公司财务让我去办理的业务,对经办人有什么影响
我想咨询下,就是电子税务局报税企业业务登陆有刷脸有证书有手机有非居民登陆等多种,是不是我们作为会计的不想把自己的身份证号和自己的信息填入办税人员那一栏,用法人自己的信息填入办税人员信息可以吗?主要想规避风险,是不是不可以呀,我自己试了一下,就登陆的时候这一关就过不了,如果用法人的手机号登陆,每次都要找他要验证码好烦,刷脸登陆又要每次让法人扫微信,是不是就一定要办税人员我们自己信息填入呀,不想这样。我想给这家公司报税可以,但是办税人员不要填我有什么办法吗,而且进入电子税务局报税的时候有一栏需要填写报税人员,就一定是要填我们自己吗,好烦,能不能不要这样,我每次都要接到税务局的电话,而且有风险就是办税人员的事
我们公司是总公司,各地都有分公司,税务局的规定是分支机构要汇总申报,目前是分公司这边,我们多次催促他们在税务局备案分支机构迟迟行动缓慢,我们就考虑不等他们了,我们总部这边直接在税务局把所有分支机构进行备案,然后那个季度嗯索要他们的财报,然后对所得税进行分配,把分配表发给分公司,至于分公司他们是否去税务局申报,我们没办法控制了,这样处理是否可行?是否会对总公司带来什么风险?
总分公司,都是小规模,总公司是前年成立的,分公司是去年12月成立的,2023年总公司是亏损,分公司是2024年第一季度开展业务的,去税局咨询,总分汇总是否需要备案,说是需要在电子税务局里填写居民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报告,当时分公司财务制度备案时选的核算方式是独立核算,是不是得改成:独立核算统负盈亏,这样才能把企税这块的总分公司利润合并相抵计算盈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五条规定:“ 以下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关于这条政策,我们企业在各个外省设立分公司,不具有生产经营职能,但是各地有销售人员,在当地开展业务,这个可以按这个政策不就地预缴吗,如果可以,有什么其他政策或者案例支持吗
老师,我想问下,买纱布等原材料做成牛仔布,然后给人家加工费,结转成本的过程是怎么样的
老师我想问一下,员工个税2022年,汇算有个税,是因为别的企业给虚申报个税,员工不知道,现在代出来3千多税款,申诉那个公司,那个公司都注销啦,该咋弄?
公司是做煤炭贸易的,有人给我们介绍业务,那我们就要给这个人支付那个什么费叫中间费是么?这个发票对方能以什么形式开具
老师好,现在正在申报2025年的工商年报,在社保信息里面有一个统计缴费基数,这个是需要怎么统计?可以举个例子吗?比如,像基本医疗保险包不包含大病医疗补助,像工伤保险包不包含补充工伤保险?
老师,公司收到投资款一定要写手机吗
老师公司团建去打台球开的那个发票大概有3万左右,能正常做账吗,有风险吗
重庆新单位参社保流程
老师:我公司跟供应商签订100万合同,到货90万,退货10万,发票90万,入账合同需要改一下吗?还是再签一个退货说明
老师您好,有什么办法能核对大批发票单位名称税号不一致的吗
老师,我们是一家个体户餐厅,前期投资装修和买设备的都没有发票,这个我们现在是查账征收,这些没有发票的成本,怎么报到税务局?因为有人说你没发票,税务局不认,这是我们实实在在的成本,这怎么就不能算进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