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产品应计入当期应税所得额 国税发〔2009〕31号文件第九条规定,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预计毛利额=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计税毛利率 2:房地产开发企业费用和税金的特殊填报方法 国税发〔2009〕31号文件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发生的期间费用、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准予当期按规定扣除。 (1)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销售未完工产品。 ①关于表中税金扣除问题“实际发生的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在会计核算中未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才填报。(一般认为在会计核算时,当年预售收入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按照预售收入计算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也不确认为当年的“税金及附加”科目,只暂时保留在“应交税费”科目中。) ②若在会计上已计入当期损益,则本行不填报,否则会造成税金的重复扣除。 (2)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未完工产品结转完工产品。 ①基本按销售未完工产品进行反向填报,消除重复计算问题。 ②第27行“1.销售未完工产品转完工产品确认的销售收入”填报说明:第1列“税收金额”填报房地产企业销售的未完工产品,此前年度已按预计毛利额征收所得税,本年度结转为完工产品,会计上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当年会计核算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 3: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业务招待费核算 房地产开发企业经常将与开发项目相关的业务招待费,计入开发间接费。但根据国税发[2009]31号的规定,“开发间接费。指企业为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且不能将其归属于特定成本对象的成本费用性支出。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工程管理费、周转房摊销以及项目营销设施建造费等。”其中并不包含业务招待费。而且开发间接费最终将转入产品成本在税前全额扣除
老师,我们是物业公司,属于小规模服务业,今年6-9月的物业费是现金收取的,并且忘记在10月征期内申报增值税,没有确认这部分收入。如果我第四季度征期申报增值税时同时把遗漏的应确认收入也一并申报那么第四季度就会超过45万,就会涉及缴纳增值税,实际我如果按期申报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都不会超过45万,我现在账务应该怎么调整才能避免不交税,还如实确认申报了呢?
请问老师,房地产企业21年销售未完工收入1000万,年报是按照10%调增了100万 ,本年第四季度确认了收入,报第四季度所得税季报时,特定业务计算金额应该填多少
C企业,企业所得税是查账征收的制造业小规模企业,2023年1-3月自报收入3万,第一季度交了100元企业所得税,4月自开服务专用发票6万,自开销售普通发票35000元,5月自报服务收入50000元,6月自报销售收入1万,本年累计成本是159318.90元。本年累计的利润总额是25681.10元,资产总额是3510元。问第二季度要交多少企业所得税?多少增值税?多少附加税?
房地产公司本年度未取得销售收入,预售房屋收入800万元(不含增值税),企业所得税(A200000)预缴纳税申报中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本年累计金额填写多少?
不清楚的老师务回答 谢谢 1、A房地产开发公司21年预收款1000万(不含税),毛利10%,实际发生税金附加50万、21年汇算清缴时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计算纳税调整销售未完工产品收入1000万、毛利额100万、实际发生税50万=纳税调整额50万。 2、22年汇算清缴时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计算纳税调整销售未完工产品收入3000万、毛利额300万、实际发生税100万=纳税调整额200万。 3、23年6月项目已全部验收完工合同约定23年6月交房。23年6月30日前签合同已全部确认收入5000万、7-12月销售1500万,23年收入6500万,结转成本5525万、结转税收300万。 问:23年汇算清缴时 下表如何填??????
老师,一般纳税人公司这个季度没有业务,那申报的资产负债表怎么填呢
老师 出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不是3%减按2吗 为啥都用1啊
老师,请问税务系统财务报表只需要3个月出一次吗,做账是每个月都出是吗
老师,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利润等于利润表的哪个数据?
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已经出审计报告,这个记什么会计科目?借:开发成本 贷:银行存款 完工后转开发产品?怎么算完工?正式的评估报告?还是……
建筑公司:我们是专业分包的公司 分包方干活给我们开发票 我们都是以代发工资形式结算 这样可以吗 不走公户 每个项目都是
快账软件只能网址登录吗?
请问有销售收入,但是还没有成本票回来,月末暂估成本的时候分录是怎样的
甲方(债务人)、乙方(原债权人)、丙方(债权受让人),我们是丙方分包了乙方的劳务,乙方给甲方开1000万工程款发票,甲方付乙方本应付1000万,但现在只有700万款跟价值300万房子,而我们分包了乙方的劳务,又将这价值300万的房子给我们了,我们三方需要签债权债务清偿协议,我们也开300万发票给了乙方,后边这300万不再走账了,这样对我们也就是丙方有税务风险吗?
1、老师:下面这道题,转让不动产为何是9%的税率,不是13%吗? 2、另外为何不减当时购进时成本和契税? 3、老师可以帮忙总结一下转让不动产以及建筑什么情况下13%、9%,什么情况下用5%税率和3%税率。 什么情况下建筑和房地产用差额?
这些我在网上都搜的到,麻烦老师帮我算一下,我现在想知道具体数字应该填多少,看我填的对不对,去年销售未完工收入的产成品1000万今年全部确认了收入
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从事房地产开发等特定业务的纳税人,填报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特定业务的应纳税所得额。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预售收入,按照税收规定的预计计税毛利率计算的预计毛利额填入此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