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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开票可以开笼统的货物名称?如果不可以有相关文件?

2023-01-15 17:12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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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5 17:2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2017年第16号)的有关规定,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开具方不能再使用“食品”、“日用品”、“办公用品”、“礼品”这种大类项目笼统用语,取而代之的是具体购物的明细,比如买了签字笔,在发票上要把签字笔的名称、型号、数量等都打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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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2017年第16号)的有关规定,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开具方不能再使用“食品”、“日用品”、“办公用品”、“礼品”这种大类项目笼统用语,取而代之的是具体购物的明细,比如买了签字笔,在发票上要把签字笔的名称、型号、数量等都打印出来。
2023-01-15
不可以的,尽量的能开明细的还是开明细。
2022-06-24
你好,不能就写配件费,这样太笼统了 需要写具体货品名称才是的 
2022-08-31
关于开具与实际业务不符的发票,相关政策依据主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第三十七条规定了对虚开发票行为的处罚,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16号):第二条要求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按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征补税款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3号):规定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抵扣其进项税额。
2025-02-22
同学你好 这个很软件啥意思
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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