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问题不完整
一般纳税人(1)3日,从新兴工厂购入A材料5吨,每吨1200元;购入B材料10吨,每吨900元,增值税率13%,材料尚未验收入库,款项已由银行存款支付(2)4日,用银行存款支付A、B两种材料运杂费900元。其中A材料负担300元,B材料负担600元(3)5日,从新兴工厂购入的A、B两种材料已验收入库(4)7日,从兴华工厂购入C材料5吨,每吨1000元,增值税率13%。兴华工厂代垫其他杂费300元,。材料尚未达到,贷款尚未支付(5)5日,从新星公司购入甲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材料货款为10000元,增值税1300元,企业开出商业汇票支付货款,材料已验收入库(6)8日,从广发公司购入甲材料1000千克、乙材料2000千克,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甲材料货款30000元,增值税3900元;乙材料货款50000元,增值税6500元;供货方代垫运杂费3000元;全部款项已通过银行存款支付,材料尚未验收入库(7)30日,以银行存款偿付所欠兴华公司货款,票据到期支付新星公司票款(8)30日,从东方公司购入A材料一批,收到增值税专用发买价100000元,增值税
1.3月5日,购入一批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材料价款为50000元,税款为6500元。货款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材料已验收入库。2.3月8日,购入一批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材料价款为200000元,税款为26000元;同时销货方代垫运杂费3200元,其中,运输费2000元,增值税180。上述款项均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材料尚在运输途中。3.3月15日,上述材料已到达验收入库。4.3月28日,购入一批原材料,材料已到达验收入库,但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尚未到达。月末时,该批货物的结算凭证仍未到达企业,财务部门按照合同估价35000入账。4月13日收到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材料价款为36000元,税款为4680元。5.6月20日,向乙公司预付货款70000元,采购一批原材料。乙公司于7月10日交付所购原材料,并开来增值税专用发票,材料价款为62000元,税款为8060元。7月12日,公司将应补付的货款60元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编制会计分录
某制造业企业,2020年6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6月1日,为购入B材料,根据合同以银行存款预付星海公司材料款70000元 2.6月2日,从新华公司购进A材料200千克,单价1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2600元,价税款共226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材料尚未运达 3.6月4日,从星海公司购入B材料500千克,买价6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7800元(原已预付70000原),材料已验收入库 4.6月5日,从五金商店购入C材料20千克,买价为400原,增值税进项税额52元,购入丁材料5千克,买价为1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13元,款项用现金支付,材料已验收入库 5.6月8日,从新华公司购入的A材料20千克送达,已验收入库 6.6月10日,用银行存款偿还上月欠东方公司的购料款58500元 7.6月12日,为购入A材料,以银行存款向永盛公司预付材料款50000元 8.6月13日,从大洋公司购入A材料300千克,买价为3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3900元,大洋公司代垫运杂费800元,材料尚未到达。向大洋公司开出面额为34700元的商业汇票 9.6月15日,从大洋公司购入的A材料300千克运达,并验收入库 10.6月16日,从光华公司购入B材料200千克,买价为24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3120元,光华公司代垫运费160元及运费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4.4元。款项尚未支付,材料已验收入库 11.6月18日,用银行存款支付欠光华公司的购料款27294.4元 12.6月18日,用银行存款补付星海公司货款200元 13.6月20日,从永盛公司购入的A材料400千克运达,验收入库,收到的发票标明单价1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5200元 14.6月21日,收到永盛公司退回原多预付的货款3200元,存入企业存款户 要求:根据以上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分录
.12月1日从翔飞公司购进甲材料2万千克,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单价为5元千克,计买价10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13000元。对方代垫运杂费2000元,全部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材料已验收入库。3.12月6日.从博亚公司购进乙材料5万千克,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列单价为4元/千克,计买价20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26000元。对方代垫运杂费5000元,全部款项尚未支付,乙材料尚在运输途中。12月8日,收到联营A公司投人新机器-一台,价值80000元;投入发明专利权一项价值160000元。双方协商占宏远公司注册资本200000元。12月9日,从博亚公司购进的乙材料已运到并验收人库。12月20日,按合同约定,为购买丙材料以银行存款30000元预付南华公司货款。12月25日,经批准,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180000元。12月31日,公司以盈余公积120000元转增注册资本。
根据下列经济业务,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1、2020年12月5日,新华公司向宏达公司购入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甲材料的价款为100000元,增值税额为13000元;乙材料的价款为20000元,增值税额为2600元。原材料尚在运输途中,货款尚未支付。2、2020年12月8日,新华公司开出转账支票支付上述材料的运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运费为6000元,增值税额为540元,按照材料的买价分配运费。3、2020年12月10日,新华公司向宏达公司购入的材料运到并验收入库。4、2020年12月10日,新华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开出转账支票预付东方公司购买乙材料款100000元。5、2020年12月14日,新华公司收到东方公司发来的乙材料,随货附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该批乙材料买价为60000元,增值税额为7800元,材料已入库。6、2020年12月14日,新华公司收到东方公司退回的余款32200元。7、2020年12月10日,新华公司从海达公司购入甲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000元,增值税6500元,公司开出一张面值为56500元的商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