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应该在三月份申报,这个属于2023年的收入,如果你想要做2022年的收入,你应该在一月份之前申报。

老师,你好!2022年1月份发放2021年的年终奖,2月份申报,也就算在2022年度了吗?2021年度的年终奖最迟只能在2021年12月份发放,才能算在2021年度?假如在2022年1月到12月任意一个月发放,是不是都是属于2022年度?这个申报时间和综合汇算清缴时间有关系,是一定要在汇算清缴之前完成才可以,还是说,任何月份都可以?
老师想问下2021年12月计提的年终奖,2022年发放的,我2022年1月份申报了一次个税,2022年2月份又申报了一次年终奖个税。如果不办理退税的话,会影响汇算清缴吗?账上怎么处理呢?走以前年度损益吗?
老师,如果我2月份付7万的提成+奖金,这7万可以在2月份申报个税不?2022年的汇算清缴个税现在还可以把这7万汇算到2022年不?
老师,如果我2月份付7万的提成+奖金,这7万可以在2月份申报个税不?2022年的汇算清缴个税现在还可以把这7万汇算到2022年不?
查到2022年1月份有奖金发放没有申报个税,在2022年12月份里改申报可以吗?全年累计收入不超过60000万,如果在2022年2月份改申报,可能要交个税?
在2月份申报是不是也是属于2023年的收入
对的,是的,是这么理解的。
2023年2月份付了7万,2023年2月份申报1月份的个税,是不是属于2022年的
今天添加的是否属于2022年里就可以扣除1000元一月
发工资的次月申报个税,你看一下这个规定吧 依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因此,扣缴义务人应该在发放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的次月15日内办理申报。 2、如果扣缴单位前期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存在“当月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当月申报并缴纳”的情况,那么就需要将扣缴申报期限调整为支付所得的月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办理扣缴申报。 3、如果没有按照税法规定期限申报,当2019年1月1日个人所得税新税制及专项附加扣除实施时,扣缴单位申报期限有差异,就会产生数据归集交叉,对纳税人按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有所影响。
今年添加的是什么业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