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您好,小规模月10万元(季报的30万元)以下(含本数)免增值税;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现在小规模纳税人免增值税的额度是多少的,季度和年度,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开得是专票,是不是都得交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是多少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是怎样算
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税收优惠额度是多少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季度免税额是多少
小规模纳税人,现在一季度开票多少金额,免交增值税
老师10月份社保,只交补之前1-9月金额,10月份当月的社保不缴纳吗?
老师您好,我们一直是从公账提备用金出来给员工发提成,每月提得挺多的,我们目前成本票太少,我想着以后公账给员工发提成这样是不是更好些?
25年给6个员工申报了全年一次性奖金,还差一个没申报,这个月可以申报吗
老师,做受益人备案是用个人登录 还是法人登录
老师我的进账是3个点,,我往外开13的票,实际算法是加多少个点啊,应该按不含税价还是含税价计算呢?
那老师 工商年报要明年才做 今年那个不是股东转钱进来备注投资款也可以是吗 明年做工商年报的时候填上去就可以了是吗
老师,开给个人的发票可以报销吗?
从厂家采购陈皮回来销售,开发票的话按什么类目开?普通发票税点多少呢
老师,预缴企业所得税重分类需要在账面做调整吗?我看审计做了分录,借:其他流动 贷:所得税费用
老师好,今天开发票的名称是链条在51发票查询的税率是13,我们是小规模3个点的税能用这个名称吗?
不是15万嘛老师
改了新的政微 就是10万的
超过10万季度超过30万,就要全额缴纳增值税吗
是的没错, 是这样的
企业所得税呢,免税额度是多少
同学您好,这种情况暂时没有的情形1 我公司是一家燃油电厂,2019年6月我公司从政府财政专户取得的发电补贴10万元,那么,该补贴是否应作为价外费用缴纳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燃油电厂取得发电补贴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国税函〔2006〕1235号)文件规定: 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因此,各燃油电厂从政府财政专户取得的发电补贴不属于规定的价外费用,不计入应税销售额,不征收增值税。 情形2: 我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2019年6月因从事某项科研项目取得中央财政补贴50万元,那么,针对该笔补贴我公司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第3号公告)文件规定: 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情形3: 我公司是药品生产企业,公司向患者提供后续免费使用的创新药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药后续免费使用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号)文件规定: 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自产创新药的销售额,为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其提供给患者后续免费使用的相同创新药,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范围。 所称创新药,是指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注册、获批前未曾在中国境内外上市销售,通过合成或者半合成方法制得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情形4: 我公司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的方式将全部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甲公司,那么,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是否征收增值税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文件规定: 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情形5: 我公司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置换方式将全部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乙公司,那么,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规定: 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不征收增值税。 情形6: 我公司将闲余资金购买非保本理财取得的投资收益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一条规定: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1点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政策
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疫情优惠:100万内的再减半征收2.5%:100-300万内的再减半征收5% 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三、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