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您好,小规模月10万元(季报的30万元)以下(含本数)免增值税;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学堂讲的25年税务师课程都是最新政策吗?实操中直接拿来用可以吗?是没有错误的吧?
汇算清缴可以更正吗?
老师好,个体工商户需要实缴吗?年限也是5年内吗?
你好!老师,我公司在2025年之前是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备,在2017年借出去98万,挂在其他应收账款科目,没有计提坏账,2025年开始执行会计准则,也法院也明确了对方破产,我应该怎么做分录,把这个其他应收账款冲掉?
老师,我想问一下,增加开票额度,这些资料都需要提供吗
老师,为什么这个公式只有框选的单元格可以用,我直接拉给后面的单元格用不了呢
加盟费用怎么开票?是按服务费来吗?
起因就是 这个公司股权划转,人员未划转过来,在这个公司缴纳了8月份个税,未计提工资费用,做调整分录,老师这个做啊
更正24年的会计报表,25年的一季度企业所得税是不是要更正
老师,我是做代理记账的,之前收到客户购买的一部手机的专票,做了抵扣,需要调出来吗?只有发票没有其他附件证明其用途
(一)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产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二)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三)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有关事项,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减免的增值税,在本公告下发前已征收的,可抵减纳税人以后纳税期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