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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光伏发电公司相关的账务处理怎么做,以及涉及到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我们房开企业有农贸市场摊位 我们直接收取摊位的租金的话要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增值税按照9%缴纳(不是老项目)及企业所得税,这样的话为了减少增值税我们另外成立了一家运营公司运营,我们可以将其租金全部由运营公司收取及负责运营管理并且我们不收取运营公司(这样可以说的过去吗)这样的话运营公司缴纳的增值税就按照小规模纳税人政策来执行 少缴纳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此种情况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由运营公司承担吗?运营公司享受财税2019 12号文免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政策吗?如果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只能房开企业去享受的话就没必要租金由运营公司收取缴纳相关税费了 因为综合下来两个公司对这个租赁业务产生的税费可能差不多
老师,你好!公司以土地、房产投资设立新公司,会涉及哪些税费。能否享受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相关税收优惠。
公司购买甲粮油公司资产,房产,土地,机器设备,卖方和买方要交哪些税,合同中约定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需承担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丶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以及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为乙方开具发票交纳的税款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这一段对吗?
公司购买甲粮油公司资产,房产,土地,机器设备,卖方和买方要交哪些税,合同中约定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需承担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丶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以及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为乙方开具发票交纳的税款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这一段对吗?
给房主对公转房租是2025年7月份,开房租发票的合同里可以写从2025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吗?这样开一整年好开
按最低工资缴纳社保踩红线,要求按实际工资缴纳,成本太高,按多少踩既不踩红线又不触发风险提示
公司只有一个会计,怀孕了,产假6个月,整个过程中老板建议居家办公,所有工作都要我来做, 每个月多给我补贴800块,这样的待遇可以吗? 还是说要求生育津贴全部给我,不要补贴800块呢,
老师 10月的主营业务收入写成主营业务成本,现在怎么改回?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分录怎么写,摘要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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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里的应付职工薪酬是负数,是啥意思
朴老师,我公司是电商公司,拼多多店铺8月份关店了,不能进去导数据了,旺店通里有订单和发货的数据,但没有结算的数据,但外账要结算的数据确认收入,那我现在外账该按什么金额来确认收入?
我们11月勾选了几张进项发票,后面核实是员工福利,下个月申报增值税再做进项转出吗
老师,请问资产减值损失的预警值是多少
销售商品一批,5万元,银行收款。 1. 借:银行存款 5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00 2.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第二个科目不明白什么意思
您好! 1.涉及增值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财税〔2016〕36 号)第十条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同时,第十一条规定,有偿,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2.涉及印花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 号)的规定,对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因此,投资方将土地投资入股到被投资企业名下,投资方与被投资方均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适用税率为 0.05%。 3.涉及企业所得税。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入股,企业所得税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16号)规定:居民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殊: 以资产投资入股,属于资产收购范畴,也就是属于资产重组,资产收购,受让企业收购的资产不低于转让企业全部资产的50%,且受让企业在该资产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可以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没有企业所得税。 参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第五条规定:“企业重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 (一)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二)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这里受让企业收购的资产不低于转让企业全部资产的50%)。 (三)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四)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本通知规定比例(这里受让企业在该资产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 (五)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您好!1.不涉及土地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1号)规定: 四、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对其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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