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合同单独存档就是了,不必附在凭证后边
( 1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评价对退回部分的估计是否合理,确定其是否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入的对价金额(即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收入。 ( 2 )对于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评价该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如果是额外的服务,是否作为单项履约义务会计处理。 ( 3 )对于售后回购交易,评价回购安排是否属于远期安排,企业拥有回购选择权还是客户拥有回售选择权等因素,确定企业是否根据不同的安排进行了恰当的会计处理 请问一二三会计处理分别是怎样的?
问题一:上年度的重复部分凭证如果不涉及损益,可以直接做红冲凭证就可吗?(如果调账话是否还需要原始凭证或写个什么说明,再或者是否需要附个审计报告?)问题二:如果换财务软件话是按上年度期末余额录入,还是按上月月末余额录入?还是按调整后分录余额去录入呢?还是怎么操作?这样操作是否合适?
1销售收入后面的附件是否需要附销售合同?2如果一个表对应多笔分录,是否可以只在第一个分录后附表,其余的不附可以么? 3 如果是采购付款是否必须附合同附件?
某个人在中国国内通过银行私账转私账付款给卖方个人,购入的20多万摄像头器材,然后委托有代理出口资质的公司将货物销售出口到国外, 想确认以下几点: 1. 如果要享受出口免税,就必须取得采购该摄像头的发票,对吧? 2. 发票的开具方,是否必须与采购货款的收取方一致?需与银行入账记录一致吗? 3. 该发票可否找第三方的个体户开出同样商品类型和同样金额也可以?
请教老师以下问✌: 某个人在中国国内通过银行私账转私账付款给卖方个人,购入的20多万摄像头器材,然后委托有代理出口资质的公司将货物销售出口到国外, 想确认以下几点: 1. 如果要享受出口免税,就必须取得采购该摄像头的发票,对吧? 2. 发票的开具方,是否必须与采购货款的收取方一致?需与银行入账记录一致吗? 3. 该发票可否找第三方的个体户开出同样商品类型和同样金额也可以?
如果不是合同,是统计表类的,一个表可能对应多笔凭证。这个情况需要每个凭证后都附该统计表吗。还是在第一张凭证后附上就可以?
在凭证的摘要里注明附件在某凭证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