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如果你们签租赁合同,对方给你开租赁发票的,可以的。

员工开私家车出差,加油费能不能报销?怎样才能合法合规的报销员工出差的加油费和过路费?有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这个业务的规定?
按规定: 企业使用员工个人的车辆,应在签订租赁合同并取得车辆租赁发票的情况下,其发生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油费、保养费、过路费等支出,可凭合法有效凭证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但是我们公司和员工签订的是私车公用协议,凭票实报实销不行吗?非要纳入个人收入缴纳所得税吗?
公司员工的午餐费是由法人垫付的,餐厅开不了发票,法人每个月月底开和垫付金额差不多的发票来报销怎么入账呢,开的发票基本上都是法人平时出去吃饭的发票,加油票,这样做合理吗
我们公司2020.12月买了台车,购买方发票抬头是私人,私人是以旧换新车,我们公司公账付款给这个私人,现在专管员紧盯这个不放,说我们开的油卡充值卡的发票,和几个员工单独报的油费都不算数,应该是实报实销,今天员工A单独报油费,员工B明天又单独报油费,专管员说要么是办公室一起报销油费,然后这个可以签到租车协议吗?然后油卡充值卡和几个员工单独报的油费就合规了呢?老师,我可不可以和专管员说(私车公用,没有收租金,只提供燃油费,不属于租赁关系,只是借用关系。)
我们公司2020.12月买了台车,购买方发票抬头是私人,私人是以旧换新车,我们公司公账付款给这个私人,开的油卡充值卡的发票,也报销了油费,1.然后这个可以签租车协议吗?油卡充值卡发票入账合规了呢?2.如果专管员问我可以和专管员说(私车公用,没有收租金,只提供燃油费,不属于租赁关系,只是借用关系?)3.我们也有领导层和同事自己有车,外出办事,报销的加油票,怎么入账合规呢?如果专管员问,我怎么回答呢?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苏地税规〔2011〕13号)第二十四条规定,企业员工将私人车辆提供给企业使用,企业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支付租赁费,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应由个人承担的车辆购置税、车辆保险费等不得在税前扣除。
员工不要公司给车的租赁费,给员工报销因公出差的加油费和过路费就行了。这也必须签车的租赁合同吗?有没有全国性的文件可以参考?
对的,是的,我上面发的这个虽然是地方的规定,但但是在你税法教材里面都有这个。
那我们员工与公司签个租赁合同,金额为0或者100块钱,不去税局开租赁发票入账可以不?也不要公司支付租金。
100的不需要开发票,500以内的不需要,但是你需要给他申报财产租租赁所得,如果是零租金的,你需要问下你税务局认可吧。
500以内不需要开租赁发票,这事儿有没有文件规定呀?我拿着文件规定去找我们财务说下,不然她不认可我的说法
你好 零星采购 参考这个的
零星采购文件的全称是啥?我没找到这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符合文件条件的零星支出每次不超过500元的,可以以收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