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物业管理吗?如果是的话,这个不需要的。

现在建筑业跨区域经营还,需要外经证吗?…
老师,跨区域的工程需要外经证吗?
老师,物业公司跨区域经营,需要办理外经证吗
老师,物业公司跨区域经营,需要办理外经证吗?是不是只有建筑公司才有外经证
跨区域的项目,当月需要开具发票,其外经证可以第二个月办理吗?
党组织工作经费可以发慰问金给个人么
朴老师,也是没有出库单入库单的,就只有送货单。
客户A委托我司代理进口,将货物仓储在保税区,我司和外商签订合同并付汇。然后有些货物发生转口,收款是客户A自己收,出口报关单上都是保税物流公司名称。我司如何报税及账务处理
老师 请问一下企业汇算清缴上面的工资薪金那个表里面的工资,账载金额、实际金额,跟每个季报的所得税里面的职工薪酬的那个数据有联系吗?
实缴投资款的印花税借:管理费—印花税 贷;应交税金—印花税 对吗
老师您好,公司员工把车租赁给公司800元/月 到税务局代开了9600元一年的发票。现在的情况是公司月支付的租赁费,个税申报可以按月800元给员工申报吗?
老师,你好,新公司法的注册资本实缴时间可以办理延缓吗
老师好,请问下我单位同事家小孩4月份已博土毕业。专项扣除5月将不再享受,那么这个教育经止时间应该是代扣代缴个税义务人填?还是这小孩的父母填?但是小孩父母不想填终止时间想一直享受扺扣,(我知道最长不能超四年)这种情况怎么办?
老师您好,一个老板有两个公司,老公司一般纳税人,生产医疗器械的,又开了个新公司小规模,老公司的研发工程师研发的产品运动器材放在新公司销售并开票,可是新公司没有员工没有生产,就让老公司卖材料给新公司,然后新公司卖产品可以吗?谢谢老师
卖研发失败用的料,收入6000元,分录怎么写
是的,物业公司,去外地做物业服务
你好,这个不需要开外境证的。
老师,有文件吗?税局让办外经征
稍等我给你找一下的
你给我回复一下 我给你看一个
好的老师,我在
文章是有关所有的异地业务都需要办理“外管证”吗?的会计资讯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所有的异地业务都需要办理“外管证”吗?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坚信能您解决所有的异地业务都需要办理“外管证”吗?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但是此类业务是否仍需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呢? 我国现有四种类型的“地级行政区”,即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地级行政区,介于省级行政区与县级行政区之间,与地区行政地位相同的地级行政区,直观的说,就是除直辖市和县级市以外的名称中含有“市”以及“地区、自治州、盟”的行政区。 在实务中,任何一户建筑企业肯定都要以某个地址作为注册登记的机构所在地,而承接施工项目的范围则不限于某地,一般来说,大型建筑企业承接的建筑施工项目跨市、跨省的居多,而小一点的建筑企业承接本县(市、区)范围内和本地级市内跨县(市、区)的工程项目居多。 2016年5月1日期执行的《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印发)规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其机构所在地以外的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异地施工),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这种方式固然有其积极的一面,但对于在同一地级市范围内跨县(市、区)特别是在多个县(市、区)从事建筑业务的纳税人来说,也不可避免的会增加其办理预缴增值税的工作量。 因此,最新营改增政策对此作了简化处理的规定:自2017年5月1日起,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印发)的征管规定。 通俗的来表述本条规定的意思就是: 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不实行异地预征的征管模式,不向建筑服务发生地的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发生纳税义务后,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依11%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允许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依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同时相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