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物业管理吗?如果是的话,这个不需要的。

现在建筑业跨区域经营还,需要外经证吗?…
老师,跨区域的工程需要外经证吗?
老师,物业公司跨区域经营,需要办理外经证吗
老师,物业公司跨区域经营,需要办理外经证吗?是不是只有建筑公司才有外经证
同市不同县,属于跨区域经营吗,需要开外经证吗
老师好,多年前的应收账款 收不回了 完整的处理是怎样的 我们是小企业准则 企业会计制度
我想招人,然后想问一下这个工资我平时应该怎么去算呀?我都不会。
老师好,欠的公司的钱拿要回的酒顶行吗?
老师,请问一下,我们公司有个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我们应收账款是318万,应付账款是300万,现在要用应收抵扣应付,抵扣完后正常情况下我们应该有18万应收账款,但是协调后这18万对方不再支付,这18万要怎么做账啊?谢谢老师
在做长沙卓越家具有限公司的账套里,6月份的本年利润是129131.60,而资产负债表和未分配利润123225是怎么得出来的?
长期股权投资中分配现金股利怎么做帐
老师,公司想给员工办理体检卡,走不了工会经费,那公司还可以办理体检的让员工去体检吗
不知道主营业务成本可不可以设置二级科目,请问可以设置二级科目吗?
老师你好帮我看看我这是哪里做的不对
一个个体工商户的成立就是为了给跟该个体户合作的主播跟平台结算钱款用的,但是个体户的法人不是这个主播,长期从个体户的公户打款进主播个人卡会有风险吗?
是的,物业公司,去外地做物业服务
你好,这个不需要开外境证的。
老师,有文件吗?税局让办外经征
稍等我给你找一下的
你给我回复一下 我给你看一个
好的老师,我在
文章是有关所有的异地业务都需要办理“外管证”吗?的会计资讯内容,正文详细介绍了财税人员工作和学习过程中所有的异地业务都需要办理“外管证”吗?的相关财税知识,我们坚信能您解决所有的异地业务都需要办理“外管证”吗?的财税学习和工作问题。 但是此类业务是否仍需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呢? 我国现有四种类型的“地级行政区”,即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地级行政区,介于省级行政区与县级行政区之间,与地区行政地位相同的地级行政区,直观的说,就是除直辖市和县级市以外的名称中含有“市”以及“地区、自治州、盟”的行政区。 在实务中,任何一户建筑企业肯定都要以某个地址作为注册登记的机构所在地,而承接施工项目的范围则不限于某地,一般来说,大型建筑企业承接的建筑施工项目跨市、跨省的居多,而小一点的建筑企业承接本县(市、区)范围内和本地级市内跨县(市、区)的工程项目居多。 2016年5月1日期执行的《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印发)规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其机构所在地以外的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异地施工),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这种方式固然有其积极的一面,但对于在同一地级市范围内跨县(市、区)特别是在多个县(市、区)从事建筑业务的纳税人来说,也不可避免的会增加其办理预缴增值税的工作量。 因此,最新营改增政策对此作了简化处理的规定:自2017年5月1日起,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印发)的征管规定。 通俗的来表述本条规定的意思就是: 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不实行异地预征的征管模式,不向建筑服务发生地的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发生纳税义务后,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依11%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允许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依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同时相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