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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今年小规模和个体户的开票多少金额以下免税的相关规定

2023-03-13 10:43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3-03-13 10:45

您好,现在季度普票不超过30万是免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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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1156 追问 2023-03-13 10:45

月度么有限制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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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3-13 10:51

月度没有限制,季度不超过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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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1156 追问 2023-03-13 10:51

2023年的哪一个条文发布的 您发我我看这边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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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3-13 10:55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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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二)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三)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有关事项,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减免的增值税,在本公告下发前已征收的,可抵减纳税人以后纳税期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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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现在季度普票不超过30万是免税的
2023-03-13
个体工商户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限额是按月交10万内,季度交30万内可以免税的
2023-03-25
你好,这个是318718.66/1.01*0.01 个税就按定额的来就行。
2024-12-02
你好,定期定额的话,个税按照规定的金额,比如说他规定你交300,你就交300。 增值税的话是318718.66/1.01*0.01
2024-12-02
同学,你好 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新政解读: 1、专票或普票都按1%开票,专票可以放弃减免税政策按3%开具。 2、季度超过30万,全部按1%征税(专票开具3个点除外)。 3、季度不超过30万,普票部分减免。 执行期:2023年1月1日-12月31月
20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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