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汇算清缴纳税调减就可以了,如果之前纳税调增了。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所得税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来所得税前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问题1:如何理解这个政策?现实中的实例表现形式是什么样的?
【江西税务】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 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已正式开通,鉴于系统发现贵企业当前取得的发票金额与预缴申报的成本费用金额差异较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有关规定,建议贵企业于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及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税前扣除凭证,以免造成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涉税风险。 您好老师,收到这样一条信息有什么风险?
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老师,这条规定我懂了,但是该怎么具体实务上操作呢?是要去税务局操作吗?还是自行操作?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 鉴于系统发现贵企业2022年四季度预缴申报的营业成本与当前取得的税前扣除凭证(发票)金额差异较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有关规定,建议贵企业于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及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税前扣除凭证,避免产生企业所得税涉税风险。 老师,请问收到这个短信需要注意什么
企业以前年度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且相应支出在该年度没有税前扣除的,在以后年度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相应支出可以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税前扣除,但追补年限不得超过五年. 针对上面的政策,今年取得以前年度的发票实务中该怎么操作?
为什么A是错的?他不是已经支付了?不应该有这笔分录吗
税法2上,有一个什么规定,是除房地产企业除外的,是什么呀,老师可以说一下吗
个人独资企业如何零申报
老师委托加工收回的小汽车用于分配股东要不要缴纳消费税
这道题的答案说能够自主展期的属于非流动项目,但是它的d选项是已经签订了长期协议,应该属于那种能够自主展期吧,那为什么它属于流动项目也要把它选上呢?
同一法人的企业互相进行交易往来时,是不是可以只交一份税呀
冲销上月多结转成本,怎么做分录 ?
老师,公司是代理商,购进某机器配有A和B两种配件,配件不一样价格不一样,配有配件A的机器价格是5万元,配有配件B的机器价格是5.3万元。由于配有配件A的机器已经销售完毕且供应商已经没有库存,但有客户要购买,现在跟别的有库存的代理商换配件,拿B配件跟其换配件A,不换机器,因为机器是一样的,对方只需要支付3000元差价给我们公司就行,但他们支付3000元我们能开发票给他们否?能开的话要开什么发票?
你好老师,我刚刚学习会计实操,在学习学堂实操课程时,老师说编制现金流量表是采用收付实现制,根据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明细账编制现金流量表。但是我百度这个问题的时候,大部分解答说不能只根据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明细账编制现金流量表,还要参考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编制现金流量表,请问具体应该听谁的。谢谢
老师,请问个人独资企业是不是就是个体工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