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目前适用的,2012年15号公告 未被废止,目前仍有效。后续政策(如2018年28号公告)对税前扣除凭证有补充规定,但未否定15号公告的追补机制

2018年至2020年,连续三年出台了转登记政策,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按规定需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用于对其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销售折让、退回等涉税事项产生的应纳税额进行追溯调整。目前,转登记政策已执行到期,对该科目核算的相关税额应如何处理,本公告第四条明确规定,因转登记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核算、截至2022年3月31日的余额,在2022年度可分别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资产、存货等相关科目,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对此前已税前扣除的折旧、摊销不再调整;对无法划分的部分,在2022年度可一次性在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最后一句话什么意思?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老师以上内容我百度查的,我不太明白扣除什么意思,比如说A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是100000,成本80000,管理费用20000(招待费10000),本身我是没有利润的,还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老师,这条规定我懂了,但是该怎么具体实务上操作呢?是要去税务局操作吗?还是自行操作?
企业以前年度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且相应支出在该年度没有税前扣除的,在以后年度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相应支出可以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税前扣除,但追补年限不得超过五年. 针对上面的政策,今年取得以前年度的发票实务中该怎么操作?
甲公司2016年度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存在差异的交易或事项如下:(1)发生2000万元广告费支出,发生时已作为销售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并已支付。税法-|||-规定,该类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允许当期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允许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甲公司2×16年实现销售收入10000万元;(2)甲公司2016年发生经营亏损20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该亏损可用于抵减以后5个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该公司预计其于未来5年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该亏损;(3)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4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在未发生实质性损失前不允许税前扣除。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均为零,甲公司未来年度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4)甲公司的一项固定资产价值100万,会计和税法均要求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会计折旧年限为10年,税法要求折旧年限为5年。要求:写出每笔业务的确认递延所得税的会计分录。
老师,我们酒店部分营业款是用老板微信和支付宝收的,那我入账能写其他货币资金-微信吗?这个微信和支付宝专门用来收营业款的
老师请问,预收账款金额很大,挂账超过三个月会引起税务预警吗?
老师请问,我们公司是甲公司,今天下载进项发票,发现里面有乙公司名称,税号是甲公司的,一般是什么原因会出现这种情况呢,豆包说是做了税务变更导致的
就是之前个人垫付啦一些钱,想从公户转出来是只有这几种办法?
发工资的就是得交社保啦吧
如果公户转私户怎么操作
老师,您好,我公司从农民手里收购的哈密瓜,然后再卖给客户,像这种的,我们开什么发票,税率是多少,要交哪些税呢?
老师,我们是物业公司,我们收取业主水费,发票应如何开具?
老师,酒店行业用营业报表确认收入,再附上发票,收入部分没发票的,确认为无票收入。,那么我想知道,微信收的钱和支付宝收的钱。下面附什么凭证,现金的可以开收据?
老师,实收资本10703917.2印花税交多少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