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业务招待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2 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现就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 三、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 手续费与佣金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2号)规定: 一、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保险企业: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含本数)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二、企业应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代办协议或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手续费及佣金。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二 以利润为基数的扣除项目 4 公益性捐赠 (1) 限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第五十三条明确: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2)全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 01 扶贫捐赠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49号)规定: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 02 疫情防控捐赠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 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三 以工资为基数的扣除项目 5 职工福利费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6 工会经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第一条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0号)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在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地区,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也可凭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代收凭据依法在税前扣除。 7 职工教育经费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六条规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8 补充养老险与补充医疗险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9 党组织工作经费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4〕42号)及《关于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7〕38号)规定,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实际支出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年末如有结余,结转下一年度使用。累计结转超过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2%的,当年不再从管理费用中安排
老师,业务招待费计销售费用还是管理费用,所得税前扣除扣除比是按销售费用的业务招待费+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对吧
老师,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在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标准是多少呀
老师,做经营所得汇算清缴,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费,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标准是多少呀
老师招标费记销售费用还是管理费用?记销售费用是不是可以全部税前扣除,记管理费用是不是有条件限制就不能全部税前扣除
请问老师,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和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是?
你好老师,向供应商付款扣取的手续费分录怎么写?
老师,我们是一般纳税人,开的发票红冲了,红冲的进项税的科目是什么,例如:销售金额260100,销售时:借:银行存款260100,贷:主营业务收入238623.85,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21476.15。红冲的分录怎么写
老师,收到与资产有关的政府补助,这里还分未来的或以前的么。
老师,我们是商贸公司,从农户手里收的水果,开的免税普票98700元,我们一般纳税人,这个抵扣多少进项税额是多少,库存商品金额是多少,分录怎么做
老师,我们是商贸公司,从农户手里收的水果,开的免税普票票面金额98700元,我们一般纳税人,这个抵扣多少进项税,借:库存商品的金额是98700还是98700-98700*9%
分公司22年4月才成立,6月才开展业务,当年实际产生税金45万,12月税金在23年1月缴纳,23年填报工商年报时缴纳税金错误的填了22年1-12月实际缴纳的税金,23年的报告里填写的税金是当年度产生的税金,所以22年12月税金就漏填了,实际就是22年少统计了一个月税款,少了12万多,填报了32万的税额,25年发现了就在信用系统里做了修正,系统没有任何提示直接修改了提交了,会让企业变成异常吗
老师,今年1月份的所属期,支付了一笔劳务1000,没有代开发票过来,按工资薪金申报了个税,后面人家要求更正为劳务报酬,后续月份已经申报了,只能去税局大厅更正,也没有发票,去大厅更正的话会不会有风险
老师,固定资产23年的时候账务错误,一次性扣除全部费用了,请问23年汇算清缴固定资产是不是要做调减,往后每年再进行调增?
老师,这个月是申报5月份的个税对吧
老师下午勾了抵扣勾选,已经统计确认了,为什么现在还没有增值税申报表里面显示出来?
老师,公司支付兼职人员的推广服务费,他们都是个人不给开发票,这个能税前扣除吗,签的有协议
你好,没有发票的抵扣不了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