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说是:一月向一个自然人仅仅一次500块以下的向个人零星采购未取得发票,可以凭载明身份信息的收据税前列支
老师,请问 1、无发票的费用报销,单笔金额低于500元的,是不是可以正常入账,汇算清缴不需要调整增。2、其他超过500元的无票费用,会计分录可不可以通过管理费用-相关费用 来汇总,年终汇算清缴根据这个科目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老师,我想请问下,是不是有这个500元以下的收据可以当发票,也就是500元以下可以不用发票,也可以税前扣除,是有这回事吗,那如果是这样,这个500元以下的单据那是可以用好多次吗,比如,我有2000元的单据,那我分好几张比如6张,那不是很多单据都不用开票了呀
老师,请问汇算清缴所说的收据能税前扣除的标准是500元,是指单张收据是500元以下?还是指当年全部收据的汇总金额是500元以下呢?
允许税前扣除是什么意思?比如500元以下的收据,每个月正常入账,到汇算清缴的时候不用做任何处理是吗?
那就是如果在2022年2月,分别向4个自然人购买东西,其中3人的不足500元,可以税前列支,另一个的合计558元。就不能税前列支了对吗?到3月份又是这样子计算,对吗?
是的,就是你理解的那样子的
那超过了500,例如是550,那是全部550不能税前支出,还是50呢?
是是全部550不能税前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