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同学,属于兼营。相当于卖货与卖的服务分开签的合同,那么是兼营行为,要开两张发票13%,6%

老师您好,我公司: 主要业务是:服务器托管服务.就是甲方提供服务器设备,我们提供场地、维护、以及电能,来给甲方提供服务,主要消耗的是电,收入是服务费! 1,公司收到的发票主要是电费发票,电费发票比较多,电费发票是按照13个点开进公司的! 2,公司给甲方开出去的是服务费发票,税率百分之6,但税局说我们主要消耗的是电,产生的收入相当于卖电收入,所以要按照13个点算“销售货物-电费”,不能按照6个点计算服务费,这样就产生了税差,要补交税款,但是我们确实是做服务行业的!请问这样合理吗?我的客户也不会同意我给他们开售电的发票啊! 3,我方想不通的是:餐饮行业也是服务行业,为什么他们交电费是按照13个上税,他们给客户开餐费发票就能是6个点?就是因为我们用电多么?
老师,你好!我们的业务是“卖电脑”,采购电脑的时候发票开了“平板电脑”和“技术服务费”,现在我们卖出去也分了这两项,并且在同一张发票上体现,税率13%和6%的,这样拆分可以嘛?这样购进电脑我们技术服务费放哪个科目合适?谢谢老师
老师,充电桩充电,开了发票,40多块钱,开出两张发票,其中电费税率13%,服务费税率6%。他们是属于混合还是兼营?
公司的充电桩收入属于混合销售,做账的时候要按票分别确认销项税额吗?以及未开票收入在可以区分服务费和电费分别是多少的情况下可以按13%和6%的税率分别确认销项税额吗
我们公司中了个标,然后90多万技术服务费,然后呢 实际提供技术服务的是老板的另一个检测公司,然后他们提供的人员给甲方做的服务,目前需要给甲方开票,关于增值税这块,我能用13% 的税率抵扣6%的服务费发票吗?再就是我们和甲方的合同上签订的服务人员是老板检测公司的那些人,不是我们公司的人员,成本这块我怎么弄呢?
兼营和混合销售的区别是什么呢?
兼营概念: 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 特点:各行为之间相互独立,不存在因果关系和内在联系。 混合销售概念: 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 特点:销售货物与提供服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和内在联系。 混合销售与兼营的区别: 混合销售行为是一项销售行为中既含有销售货物又含有销售服务的行为,而且该服务是对其销售的货物提供的服务,两者是有因果关系的。例如,某商场销售外购的空调给客户并为其提供上门安装服务,销售空调和安装服务有因果关系。而兼营行为指的是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例如,某商场分别设有销售部门和安装部门,安装部门可以独立从事安装服务,而非因为销售了本企业产品才提供安装服务。此时,销售货物和安装服务就属于该商场的兼营行为。
可是这个不是因为在这充了电才会收取服务费的吗?
充电桩充电服务,电力视为货物,而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为13%。由此可见之前的充电服务被视为兼营,电费与服务费两项不同内容,按不同税率来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