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直接从农民那里购买的就可以抵扣

老师,公司通过中介向私人租的住宅,作为办公场所,房东不配合开租房发票,公司可以去税务局代开吗?都需要交什么税呢?还有物业费和水电费发票上都是房东的名字如果只有租房合同可以税前扣除吗?中介收的中介费没有发票公司可以去税局代开吗?
我公司11月开出100万发票,开票只是为了收款,产品没出货的,我11月确定收入,可以不结成本,留在产品,那11月利润好高,12月完工发出产品,但12月没销售,结成本,12月亏损好大,这样操作可以吗?还是有更好的建议?这样年报表就会很难看,还是在11月反映销售时,结转成本好呢?又由于我11月的抵扣发票有部分是12月才开出发票,我11月应交4万增值税,由于有部份材材发票12月开出,所以我11月实交7万增值税,交多税了。12月拿到进项发票再认证3万税额,那就变留抵税额3万了,留底税额影响增值税负吗?问题有点多,请老师耐心解答
老师,早上好,我在申报一家餐饮服务公司的增值税,可是该公司没有取得进项专票抵扣税款,农产品收购税务大厅代开发票有几份,个体户开具销售发票可以抵扣吗?
请教下关于进口业务。进口报关单上境内收货人A 和消费使用单位B是不同的两家公司, 并且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的缴款单位写了境内收货人的公司A。 我们问过第一家财务公司,他们的解释说,因为B是“消费使用单位”, 才真正拥有货物所有权。 如果缴款书开给A, A因为没有货物所有权,即使进项税缴款书开给A,但A也不能享有进项税抵扣。 这样的说法对吗? 另外,我们又咨询过第二家财务公司,另一种说法是: A可以不充当“纯代理”(即进口买卖的业务实际是B在做,不是A来做); A应该要充当“代理进口”,然后做经销销售给B,相当于对境内销售,再给B开具国内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样的话,A就可以用海关开具的”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的进项税,来抵扣销售开具给B的国内专用发票上的”销项税“? 上面哪个说法对?
麻烦咨询下发票问题,我们收到几张对方开的进项发票,因为打印时对方格式没调整好,打印时左上角二维码没打印全部,还有税目名称本来是建筑服务,可就只显示了服务两字,这种发票是否可以抵扣呢?
老师,还有的收到的代开发票不是免税的,交了1%多的税,但是确实是从农民手里买的,这种能作进项抵扣吗?
可以抵扣的,没问题的
这方面规定在哪里找?想看看
增值税法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