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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该税款不属于合伙企业的税款,不能计入合伙企业的费用。对于合伙企业这个会计主体来说,该项税款属于代投资者支出的税款,应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以后将从合伙企业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中扣减。 老师,您好!请问我上面的这段话是不是说普通合伙企业,经营所得的股东个税不能做到账里面?
我们是一家合伙企业形式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对外投资了股权,但是这笔股权投资亏损了,基本收不回来。该股权的实控人为了弥补合伙企业的亏损,准备把他自己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权免费赠与给合伙企业。想请问您一下,1、如果赠与的股权已经办理了工商变更,但是没有实缴资本,合伙企业是否要做账并报税?2、如果赠与的股权已经办理了工商变更,且已经实缴,但是股权赠与协议上约定,如果后期原来投资的股权收到回款,那么合伙企业就需要把收到的赠与股权转回给实控人。请问合伙企业是否需要在收到赠与的股权时,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并合并计入所得税?
老师您好,想咨询一下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出资额,是否应该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国税总局政策指引说,合伙企业出资额不应计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不应缴纳资金账簿印花税,如果不计入这两个科目的话,这个出资额应该计入哪里呢?是合伙制创投企业,私募基金
老师您好,想咨询一下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出资额,是否应该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国税总局政策指引说,合伙企业出资额不应计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不应缴纳资金账簿印花税,如果不计入这两个科目的话,这个出资额应该计入哪里呢?是合伙制创投企业,私募基金
合伙企业,放高管期权的公司,其中一个合伙人转让了部分份额给新进合伙人,转让价格50万,有溢价部分,请问转让人需要以什么金额为基础缴纳个人所得税呢。(背景:转让人前期实缴了投资款到合伙企业,并且是有溢价部分放到资本公积,而且转让人这两年中途还受让了其他退出合伙人的财产份额,估计是私下协议。前两天来了个券商说还要考虑总公司的估值对应这次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公允价值。)
对这个问题有二种观点,一个是交账簿印花税,另一个是不交,因为申报财报表时,系统里是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二个科目的。
可以计入合伙人资本科目
金额很大不想交,而且税务局政策明说了这个是不计入实收资本和资本工资,不需要缴纳印花税,那么我们做账的时候是怎么做的呢?
最好联系税务确认是否属于免的情况,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合伙人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