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印花税的缴纳,要区分不同情况来确定计税依据,具体如下:
计税依据确定原则
存在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的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规定,买卖合同(包含原购销合同 )属于应税凭证,通常情况下,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都需要缴纳印花税。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合同所列的金额,并且遵循以下规则:
如果合同中只有不含税金额,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例如,合同明确写明货物不含税金额为 100 万元,那么就以 100 万元计算印花税。
如果合同中既有不含税金额又有增值税金额,且分别记载的,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比如合同注明货物不含税金额 100 万元,增值税额 13 万元,那么计税依据就是 100 万元。
如果合同所载金额中包含增值税金额,但未分别记载的,以合同所载金额(即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假设合同只写了货物总价含税为 113 万元,没区分金额和税额,那就以 113 万元计税。
核定征收的情况:如果企业的印花税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对购销合同按账簿上的购销总金额(全部购货和销售金额 ,包含增值税税金)的一定比例计征印花税。账载分别记载购销金额和增值税,按不含增值税的金额确定计税依据。
无合同但有明确买卖关系单据的情况:企业之间书立的确定买卖关系、明确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订单、要货单等单据,且未另外书立买卖合同的,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计税依据同样按照上述合同金额的判断规则确定。如果没有签销售合同,而是只按订单发货并开出发票,没有其他合同或类似单据,通常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因为发票不是印花税应税凭证。
仅以销售开票不含税金额缴纳的情况分析
只根据一季度销售开票不含税金额为依据缴纳印花税是不准确的。如果企业仅依据此申报缴纳,会存在少缴印花税风险,因为忽略了采购合同以及其他可能的应税凭证。例如企业有采购合同,却未对其计算缴纳印花税,一旦被税务机关检查发现,可能面临补税、罚款和加收滞纳金等后果。
2025-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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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没有开票的话,呃,也没合签,没签合同的话就不用报。
签了合同但还未开发票用不用,未签合同开了发票用不用
签了合同,即使没开发票也得需要申报。
没签合同的,开了发票也是需要申报的。
没签合同有发票呢,用不用申报
没签合同,有发票也是需要申报的。
公司去年2月成立,一直符合小微企业条件,今年第一季度资产超5000万,还能享受印花税减半吗?
超过了就不能再享受了。
跟汇算清缴有什么关系吗
印花税和汇算清缴没关系。
不是说汇算清缴后如果符合小微企业,一直到下年6月,都按小微算吗
你得符合条件才是小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