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可以抵扣你们单位的增值税附加税的。
老师,单位雇佣退伍军人有什么优惠政策吗?是不是可以减免增值税啊?能减免多啊?我报税的时候这个减免额填在哪里呀?
老师,关于2022年高薪技术企业,相关政策您有比较全面的吗?入职一家高薪技术企业,没有从事过此行业,也没有老会计带,自己搜了些相关的,老师有比较全面的文件,需要注意的吗 1、优惠政策有15%企业所得税优惠,和两免三减半,不可以同时适用是吗?如何选择,分别有什么条件?什么情况下,选择哪个更优惠? 2、高薪技术企业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退税?
老师,你好,退伍军人减免税,是有什么相关的税收优惠啊?我看到网上有关于这方面的推文
你好,老师。关于残疾人,退役军人,失业人员等特殊人群在企业就业,企业可以有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果这些特殊人群如已经达到退休年龄,但依然在企业上班还可以继续享受税收优惠吗?
老师,看你能不能看懂我的描述啊,我公司是建筑劳务公司,下方是个人的施工承包队伍,我们代替下方给上方的项目方开票,款项从项目方打款到我方,扣除我方代替开票的相关费用后,打款给下方的施工队伍,施工队伍是没有发票给我方的,现在我方的账务处理是收入: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销项税额,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银行存款,因为成本没有发票,后期汇算清缴是不是所有成本这块都必须调增
老师,我想问下是小规模升为一般纳税人年收入超过500万,说的是不含增值税的收入,还是含的呢?
钢管进项规格27给客户开销项规格26.7,这样可以吗,
房产中介,公司是小规模的,法人以个人名字签的收购合同(不是以公司名义收购的,款也是法人私户转的),从房东手里收购房子但是产权没过户,收购之后公司完成装修,装修好了再卖给客户(如50万收购房子精装修后卖70万)这类业务有哪些税收风险,是否有能够合理规避税务问题的方案
钢管进项规格27给客户开销项26.7,这样可以吗
银行开立一般户还需要向银行报备吗?
老师之前会计做账可能加税合计库存商品了,老师我现在应该怎么改过来呢?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标准是多少,例如员工一月4500,二月5800,二月是不是在不考虑专项扣除会涉及个税
老师晚上好,我劳务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准备接一单业务,就是专门发放工资的派遣,开劳务发票是按照6%的开专票,我公司需要收取对方的多少个税点 才合理才不会亏本呢,这个税点又是怎么个计算,老师给指点一下,谢谢
从事简单会计工作几年了,但不算很有天赋,最近有会计研究生和mba研究生,从就业前景看老师们建议考哪个比较好,想听听建议,谢谢
哪里填的不对呢提交不了
老师,具体是怎么抵扣啊?有没有相关的文件啊?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你看一下你当地的政策吧,有些地方是8000的。
如果企业招收退伍军人为员工的,有税收优惠吗?
根据财税〔2019〕21号、闽财税〔2019〕13号规定,A公司自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三年期间,按每年90000元(9000*10)的限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若退役士兵在企业工作不满1年的,则应当实际工作月份换算减免税限额。员工李某提前离职,2022年实际工作月份数为4个月,其他9名员工均未提前离职,则2022年A公司的减免税总额为84000元(9000*4/12+9000*9)。 看下你当地的政策吧
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福建省的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 企业按招用人数和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核算企业减免税总额,在核算减免税总额内每月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企业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算减免税总额的,以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为限;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大于核算减免税总额的,以核算减免税总额为限。 纳税年度终了,如果企业实际减免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算减免税总额,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以差额部分扣减企业所得税。当年扣减不完的,不再结转以后年度扣减。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企业工作不满1年的,应当按月换算减免税限额。计算公式为:企业核算减免税总额=Σ每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本单位工作月份÷12×具体定额标准。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