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种有风险,风险点在于当地有住房,不是有房子住。
我之前问过您生育津贴到帐后扣回工资的方法,我的做法是每月按4500做工资到5个月,工资表也是4500减社保公积金个税是0,到上班后申请津贴下来后在应付工资里红冲4500*5到其他应付款的借方,然后贷方是生育津贴的合计,借方再做一笔差额的支出就平了。这么做财务上没问题,那个税申报是否应该是在那5个月收入都填0,社保公积金也应填0因为这部分也是他津贴里出的,可这也有问题,确实是扣了啊,以后合并计税也得算上啊。我目前是按4500正常申报的,这就相当于多报收入了,虽然不交税,但22年不是要合并计税吗,这个收入最好还是别多报吧。怎么解决,就想知道申报个税正确做法。有种方法是只申报公积金和社保那部分填在收入里,免税里也填这个数,扣除部分的社保公积金附加扣除照实际填,这样可以吗?
能否具体解释一下答案的公式,每个数据从哪来的,看不懂,不明白什么意思居民个人王某在某省会城市工作,其两个子女分别就读于中学和小学。(1)全年领取扣除按规定比例缴付的社保费用和住房公积金后的工资共计180000元,单位已为其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款9480元。(2)在工作地所在城市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每月支付房租5000元。将其位于另一城市的自有住房出租,每月取得租金收入4500元。(以上专项附加扣除均由王某100%扣除,王某当年并未向单位报送其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不考虑出租房产涉及的其他税费)(1)计算王某2020年度出租房产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回答王某是否可以享受2020年度专项附加扣除(1)出租房产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额=4500×(1-20%)×10%=360应纳个人所得税额=360×12=4320(2)可以(3)2020年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80000-60000-1000×2×12-1500×12=780002020年综合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78000×10%-2520=52802020年可申请综合所得退税额=9480-5280=4200
我们是房地产公司一般纳税人,主营销售不动产,进项税额可以抵扣,2016年我们在现在的项目后面一块空地上盖了一圈围墙,我们到现在也没有购买这块地,当时盖是为了防止清地以后,村民再入内种树,现在有另外一个房地产公司要购买那块土地,想给我们10万元的款,相当于就是那堵墙的工钱吧,我们想去税务代开10万的建安服务的发票给对方,然后把税都交完了,请问这个交的增值税,后面我们申报的时候还会跟不动产那边的进项税额冲抵吗?我们实际上就想单独把这个税交了,不跟其他的混一起冲抵了,应该要如何开发票比较好,谢谢!
关于个税,我们公司有个人有2个地方拿工资,然后收入有点高,他只有父母可以抵扣,小孩都已经没读书了,然后也没有按揭房,现在在想办法规避个税,我说没有办法,然后人家给他出了个主意,就是去弄个房屋出租的合同,填入专项附加扣除,然后2个地方拿工资,两个地方都各自在各自的地租房,只是为了填信息,抵扣个税用,其实不是真实的,那就一个地方可以抵多少呀,好像个税上是只能扣一个租房信息吧
老师1月份付出去那200多万农民工工资没报个税,就是这段时间项目经理造了一部分工资表大概有130多万的工资表给我,差不多有70来个人,他说是可控的人可以报个税的人,但工资表造的是今年1月到4月或是2月到6月份的,每人只造了大概4个月的样子,我把这些个税都报在所属期7月份,但入职日期都要填1月或是2月,但这样每个人就都扣不到一点个税了,这个怎么办好呢,130多万的工资,不可能不交一点个税呀,我问项目经理可以把这些工资表的月份都改动一下,改到4-7月,我就把入职日期填到4月份,适当的交点个税(个税归公司承担)不,他说不能改,因为这些人有的6、7月份已经在其他地方有发工资了,这个要怎么操作才能交点个税呢
年中接手的公司,外账发我的余额表里没有结转损益,我期初建账要怎么处理这部分的数据呢?
老师,请问正常做账的流程是先计提所得税再进行期末结转,还是先期末结转,再计提所得税?
房产税税务申报要报几个月
老师 出纳在转账时资金用途有具体要求吗
老师,我有一个业务不知道如何处理,比如公司借款给A员工,但是却转给了B员工,其实我私底下处理的还是挂在了A员工这里了,是因为B收到后又转给了A员工,但是现在款还回来了,我怎么做银行余额都不对,因为收到还款的是公户,然后A收到后又把他转到了私这里来,所以2个银行存款的科目我不知道怎么做,因为不做一个银行存款的凭证余额又对不上,做了其他应收款这里又多了一笔
想开劳务加工费的发票要有什么要求吗
老师,我上个月销项税50000元,进项税不是10月份✓选进项抵扣也可以吗,我✓选了。发现要交50000的税,,,吓到我了,,不是次月提交✓选还是得当月✓选的
(1)担保财产≥债权额,不可撤销;担保财产≤债权额,可撤销(2) 诉讼、仲裁、执行程序,但恶意串通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除外 老师,请教一下,这段话怎么理解?,这是税务法律破产法那一章的内容
老师,您好!请教一下您 在应付职工薪酬下的二级科目,如发放中秋福利计入了职工福利费,还有员工去培训计入了职工教育经费,是否需要个税申报呢?谢谢老师指导一下!
老师我们销售商品时金额是1325元收款时收了1000元,剩下的减免了要怎么记账,我可以直接记收入的时候少记325元吗
我记得税法里是说这个,就算是真实的,比如,江西一份工资,浙江一份工资,那两边就算真的有租房子,那个税汇算清缴的时候也智能抵扣一套租房吧,扣除的标准是什么,好像也不多吧
个税的这个,也很好有调查吧
如果他家在a工作地点b 这种情况下他有租房的话,可以抵扣租房,没有问题,如果是他是当地的话,不合理, 查不查不清楚。
如果是他在a地方有工资,在b地方有工资,然后a和b都有租房,请问这种情况是可以扣除的吗,我记得是2边都有租房,只能扣一处的,我是想问这个政策是怎样规定的,然后租房的扣除标准是什么,就是一个月扣除多少金额,文件是怎么规定的
可以的,只能在一个地方抵扣 住房租金 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第十九条 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第二十条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