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实际分配额可能根债权数额不一致,所以按规定要按破产债权数额来确定,如果实际分配额高的话就会增加补充责任数额,扩大了影响
老师,8月的工资,9月发放,10月申报个税是申报8月的工资么?
老师,我们企业从来都没有申报过工会经费,这个月税务系统直接弹出一张通用申报工会经费申报表需要填,填报起止时间是7月到9月,这种情况我应该怎样填呢?就按照上面提示的月份,只报这个季度的?
你好,我们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下有二级科目,劳务派遣人员工资,需要填写至计入成本的职工薪酬吗
如果提前付给员工3万,个税能分摊每月5000申报吗?是不是不可以了
老师,第三季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改了,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包括劳务派遣的工资吗?我们的会计把劳务费也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了,在填表时用不用把劳务费的金额减掉呢
老师好,酒吧行业现有的税务优惠政策有哪些?谢谢!
@苏晓燕老师!!那这种情况按你们老师的经验要怎么处理呢?
我的印花税有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技术合同都是核定过的,但是只有技术合同本季度没有发生,另外两个有发生,技术合同还需要申报吗
我的印花税有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技术合同都是核定过的,但是只有技术合同本季度没有发生,另外两个有发生,我只申报另外两个就可以了吗
老师您好,总表如何更新到分表,主要总表有很多合并单元格,导过来保留原格式,表头也有合并单元格,是一个销售表,从多个维度老板想看分表,比如按业务员。
老师,能说一下实际分配额和债权数额是什么意思吗,这两个定义不理解
举例:甲是保证人,为乙保证了100万的债权,甲破产了,乙的债权还没到期,这个时候乙可以向甲申报100万元的债权,按照甲的清偿比例(假设是30%)得到了30万元的清偿,这30万先提存。等乙的债权到期后,乙向真正的债务人那要回了50万元,也就是保证人甲应该承担的补充责任是50万元,按照清偿比例,甲只应该15万元(即:50*30%=15)的补充保证责任,而乙从甲那拿了30万元,应该退回15万元。 (2)破产债权数额:100万-50万(乙偿还的)=50万,再按照30%的清偿率,即可以获得15万。 (3)实际分配数额是按清偿比例(破产债权*清偿比例)确定的数额,即100*30%的清偿率=30万。
理解了,谢谢老师了
静下心来,慢慢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