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开服务或者劳务的都可以

老师我公司是一家小规模公司,经营电商平台,该平台上商家自行负责商品采购,销售及发货,我司只提供商家与消费者的平台,我们平台充值了10万元的电子卡并向消费者出售并开具了电子普通发票(不征税发票),可以确认收入为10万元,那成本该如何确认呢??关于消费者在平台上消费,购物卡的金额是直接转到商家的,商家是否要开票,怎么开?会计分录怎么做??
1、某商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商品批发兼营零售业务,所销售的商品增值税率均为13%;该公司2019年5月初增值税留抵税额为7 280元。当月有关业务如下: (1)从小规模纳税企业购进一批商品,取得普通发票注明价款为18.54万元。 (2)购进一批商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含税价33.9万元,增值税率13%。 (3)购入一辆运输用卡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额1.95万元,已投入运营。 (4)当月批发销售商品一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零售商品取得含税销售额33.9万元。 (5)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商品500件,实际取得含税销售额14.9万元(已抵旧商品价每件50元);采用折扣方式销售商品一批,不含税销售额20万元,给予折扣10%,开具发票时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已分别注明。 (6)当月销售货物共收取客户包装物押金15 000元,且单独记账核算。 企业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当月均已通过认证。 要求:1. 计算该商贸公司5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2. 对以上业务作出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一股东(生产厂家),以货物入股的方式占10%股份(商贸公司),货物价值50万,一共六款产品,之前说是发货满50万后,一次性开具50万的进项票据,但是商贸公司有销售三款产品,在没有进项票的前提,给客户开具了对应销售产品的销项发票,商贸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客户是一般纳税人,在本月季度申报时,专管员电话过来,要求出去采购合同、销售合同、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进项发票、销项发票,那么股东工厂开具进项发票是开目前给到我们货物总额金额,还是说可以分开,先开给商贸公司本次需要申报的进项金额就好
公司一股东(生产厂家),以货物入股的方式占10%股份(商贸公司),货物价值50万,一共六款产品,之前说是发货满50万后,一次性开具50万的进项票据,但是商贸公司有销售三款产品,在没有进项票的前提,给客户开具了对应销售产品的销项发票,商贸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客户是一般纳税人,在本月季度申报时,专管员电话过来,要求出去采购合同、销售合同、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进项发票、销项发票,那么股东工厂开具进项发票是开目前给到我们货物总额金额,还是说可以分开,先开给商贸公司本次需要申报的进项金额就好
某商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商品批发兼营零售业务,所销售的商品增值税率均为13%;该公司2019年5月初增值税留抵税额为7 280元。当月有关业务如下: (1)从小规模纳税企业购进一批商品,取得普通发票注明价款为18.54万元。 (2)购进一批商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含税价33.9万元,增值税率13%。 (3)购入一辆运输用卡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额1.95万元,已投入运营。 (4)当月批发销售商品一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零售商品取得含税销售额33.9万元。 (5)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商品500件,实际取得含税销售额14.9万元(已抵旧商品价每件50元);采用折扣方式销售商品一批,不含税销售额20万元,给予折扣10%,开具发票时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已分别注明。 (6)当月销售货物共收取客户包装物押金15 000元,且单独记账核算。 企业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当月均已通过认证。 要求:1. 计算该商贸公司5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2. 对以上业务作出相关会计处理。
老师,怎么下载往年的按照顺序排列的申报表
请教一下我公司是2025年1月设立开业的,2026年2月法人变更,企业基本信息本年度是否发生股东股权转让填什么(工商年报)?
是我们支付给别人的房租,清洁费,没有发票,纳税调增填那个表那一栏呢
客户欠公司的应收款,通过诉讼,最后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回来,同步还执行回逾期支付的利息,请问这个利息部分需要开发票给客户吗?
老师,我们现在要注销,之前公司对公支付付的货款,现在供应商开不出发票了,挂的是应付账款科目,余额为负数,这个要怎么调整呢?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预缴的税款275.29,本年度有亏损,还有以前年度亏损,不想退税,怎么调?
做长期待摊费用,可以在哪里查看还剩多久月份需要摊销
1: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 汇算清缴填哪个表哪个行。2:本来要付20块钱给供货商。出纳少打了2块钱。然后供货商不要2块钱了。同事2块钱进营业外收入3.获得政府提升规模奖励1000块营业外收入, 这3个都分汇算清缴哪个表哪行
请问老师账上职工薪酬贷方金额是390000,借方累计数是523000,个税申报系统397000元,申报所得税四季度的职工薪酬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和实际支付给职工薪酬分别填写哪个数?
老师,南京那边分公司收到通知(苏税发〔2026〕3号)及配套征管要求,核心是个税、社保、工资数据强制统一、系统自动比对、违规从严管控 一、核心要求:三数据必须一致 社保基数:以职工2025年月平均工资为依据(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费等全部货币性收入)。 个税申报工资:必须与社保缴费工资完全一致,个税扣缴端已升级,自动比对“三险一金”扣除与社保实缴数据。 明显不符 → 触发风险提示 严重不符 → 直接阻断申报 二、社保基数上下限(2026年暂执行) 下限:4952元/月 上限:24762元/月 工资<下限 → 按下限缴 工资>上限 → 按上限缴 工资在区间内 → 按实际工资缴(严禁一律按最低基数缴) 需要在2026-05-25前更正并申报 请问南京是做到所有企业都跟实际工资一致了吗?一般都是怎么做的呢?
以金额的全部开具吗,这个收入都是直接入到我公司的账户里,然后再转的80%上缴财政收入
同学你好 对的 全部开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