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文件,是开具3个点还是一个点,截止日期是什么时间,老师文件发我下

2023-05-27 15:42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3-05-27 15:43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二、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1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头像
快账用户4349 追问 2023-05-27 15:45

老师这个不齐全,我记得有个关于增值税普票与专票的明确说明文件,你这个只是普票的吧,专票不管多少额度都不免征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5-27 15:46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5-27 15:46

 现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二)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三)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有关事项,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减免的增值税,在本公告下发前已征收的,可抵减纳税人以后纳税期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1月9日

头像
快账用户4349 追问 2023-05-27 15:47

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这个文件找不到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5-27 15:48

就是这个文件啊,我发的就是

头像
快账用户4349 追问 2023-05-27 15:53

好的,谢谢老师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5-27 15:56

不客气的,祝您开心的呢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问题讨论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二、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1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2023-05-27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截止2021年12月31日之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2021-11-10
你好;   这个是截止 到22.12.31号的   
2023-01-06
你好 安3%缴纳增值税的
2021-03-05
你好,小规模的征收率是3%
2024-03-13
相关问题
相关资讯

热门问答 更多>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