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二、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1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我们是小规模纳税人,开的发票是3个点,超过30万的。请问一下申报增值税的时候是安3个点交增值税,还是可以享受优惠安1个点交增值税?
咨询点业务,我们现在是小规模纳税人,政策是500万以内免增值税对吧,但是我们现在开了600万的发票,你说税务局会按一般纳税人全额征收我们的税款吗?有没有这方面的相关文件参考一下吗?
老师您好,请问小规模纳税人按照季度申报的,一个季度45万元是免增值税的吗,这个政策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可以把相关文件内容发给我吗,谢谢
老师,我想咨询一下关于一般纳税人的劳务公司开出的劳务派遣的劳务费发票是多少个点的增值税税率?有哪个的相关文件?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文件,是开具3个点还是一个点,截止日期是什么时间,老师文件发我下
4000块钱里包含了200块全勤和200块饭补,应该出勤24天,因为个人原因请假,上班了11天,扣除饭补和全勤后,本月应该拿多少工资
1.齐鲁公司预付给紫明公司的贷款12000元,因紫明公司破产,所购材料已经无法收到。会计分录怎么写? 2.齐鲁公司预付金鸿公司的贷款2000元,已由齐鲁公司汇入该公司银行账户。会计分录怎么写?
股权转让款的可回收性高吗
其他应收款中的股权转让款占比较大,对其他应收款的质量分析有什么影响
其他应收款中有占比较大的股权转让款说明了什么
在工业统计年鉴中的某一个产业的总产值怎么算?
甲公司拟在厂区内建造一幢新厂房,有关资料如下:(1)2x12年1月1日向银行专门借款60000000元,期限为3年,年利率为6%,每年1月1日付息。(2)除专门借款外,公司只有一笔其他借款,为公司于2x11年12月1日借入的长期借款72000000元,期限为5年,年利率为8%,每年12月1日付息,假设甲公司在2x12年和2x13年底均未支付当年利息。(3)由于审批、办手续等原因,厂房于2x12年4月1日才开始动工兴建,当日支付工程款24000000元。工程建设期间的支出情况如下表所示。
甲超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年7月,若甲超市从一般纳税人采购商品,则不含增值税购买价为2000元,可取得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商品的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款为2300元;若甲超市从小规模纳税人采购商品,则不含增值税购买价为1800元,可取得由税务机关代开的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商品的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款仍为2300元。甲超市适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请对其进行纳税筹划。(两个方案分别求出应纳增值税,应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应纳企业所得税,净利润,含税价格比)需要计算过程,不用写公式谢谢
甲超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年7月,若甲超市从一般纳税人采购商品,则不含增值税购买价为2000元,可取得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商品的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款为2300元;若甲超市从小规模纳税人采购商品,则不含增值税购买价为1800元,可取得由税务机关代开的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商品的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款仍为2300元。甲超市适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请对其进行纳税筹划。(分别求出应纳增值税,应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应纳企业所得税,净利润,含税价格比)谢谢
甲超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年7月,若甲超市从一般纳税人采购商品,则不含增值税购买价为2000元,可取得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商品的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款为2300元;若甲超市从小规模纳税人采购商品,则不含增值税购买价为1800元,可取得由税务机关代开的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商品的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款仍为2300元。甲超市适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请对其进行纳税筹划。(分别求出应纳增值税合计,应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应纳企业所得税,净利润,含税价格比)谢谢老师
老师这个不齐全,我记得有个关于增值税普票与专票的明确说明文件,你这个只是普票的吧,专票不管多少额度都不免征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现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二)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三)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有关事项,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减免的增值税,在本公告下发前已征收的,可抵减纳税人以后纳税期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1月9日
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这个文件找不到
就是这个文件啊,我发的就是
好的,谢谢老师
不客气的,祝您开心的呢